字号 行距 背景
1991南元警事

第512章 【身上还有事!】(1 / 5)

  第281章 【身上还有事!】   夜色深沉,南元山脚下却灯火通明。   警灯闪烁,救护车的顶灯将周围映照得一片红蓝交织。   医护人员脚步匆匆,小心翼翼地将五名担架上的受害者依次抬上救护车。   陈彬、祁大春等人站在一旁,看着救护车门关闭,鸣笛声响起,朝着市区方向疾驰而去,心中紧绷的弦才稍稍放松了一些。   人找到了,还活着,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紧接着,另一辆救护车上。   大海哥被固定在担架上,鼻青脸肿,嘴角还在渗血,哼哼唧唧,但显然性命无虞。   看着他被抬上车,祁大春忍不住朝地上啐了一口,骂道:“艹,便宜这杂碎了!干了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还得浪费国家资源送他去医院治!”   陈彬眯了眯眼,目光追随着载有大海哥的救护车尾灯,若有所思地道:“可能……也便宜不了他多久。”   “嗯?”   祁大春转过头,有些不解,   “陈队,你这话啥意思?这王八蛋死不了,回头判个无期或者二十年,在牢里还不是吃饭睡觉?想想就来气!”   陈彬收回目光,看向祁大春:“大春,你先别急。我的意思是,这大海哥身上,恐怕不止拐卖妇女儿童这一桩罪。他今天的反抗,激烈得不正常。”   祁大春皱起眉头,仔细回想了一下。   确实,当时大海哥发现警察后,第一反应不是投降,而是劫持人质,拼死反抗,那种疯狂劲头,不像是普通拐卖犯。   陈彬继续道:“你想想,咱们国家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虽然重,但除非情节特别严重,比如拐卖多人、造成被拐卖者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有强奸强迫卖淫等特别恶劣情节的,一般最高也就是无期,极少判死刑。   立法是有讲究的,有规劝和预防的考量在里面。”   祁大春点点头,这个他大概知道:“是,一般这种团伙作案,抓到一个,如果能供出同伙、交代被拐者下落,算是重大立功,能减刑。   要是都判死刑,那被抓的肯定死扛到底,不利于解救。”   “没错。不轻易判死刑,是为了避免犯罪分子鱼死网破。   你想想,如果人贩子知道一旦被抓就是必死,那他们在罪行暴露前,会怎么做?   很可能会毫不犹豫地杀掉手里所有的被拐者,毁尸灭迹,然后亡命天涯,增加我们追捕和解救的难度。   甚至,在被追捕过程中,他们会更加凶残地挟持人质,造成更大的伤亡。   这些都不是凭空想象,是有过惨痛教训的。   所以,一般拐卖犯,除非身上还背着别的事,否则知道自己罪不至死,被抓后反抗不会那么极端,像曾泉那样怂包的才是多数。   可这大海哥……今天的反应,是标准的亡命徒。”   祁大春眼神一凛,彻底明白了:“陈队,你是说,这狗日的身上可能还背着人命?”   “可能性很大。”   陈彬点点头,目光重新投向夜色中救护车消失的方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