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乱世女枭雄
第395章三令同发
除科举制外,刘奕此次还同步正式修订了兵制和徭律。
做幽州牧时,她首次废弃了世兵制,强调兵籍不世袭,男兵籍不必世代“生在兵营,死在战场”,女兵籍“不必强行生育、只嫁兵籍”,弱化士兵低人一等之感,鼓励百姓主动入伍。
那时候以平息内乱为主,靠的主要是乡里乡亲一腔热血,没有形成完善的进入退出制度,对女兵也没有明确招募计划,只是破格录用。公孙珊麾下女兵主要以吸纳孤女、流亡女子为主。
这一次她以朝廷的名义重新修订了兵制,正式取名为“征募兵制”,分为征和募两块,以“应募”为主体,“征召”为补充。
简单来说,就是自愿报名为主,在朝廷兵力不足的特殊时期,按户籍比例征召,优先征召无负担、体能较好者,不可推诿逃避。
并且第一次明文规定,无论男女都在应募和征召范围内。
凡主动、配合参军的,视情况免除数年赋税、徭役;若有家属,可给予少量粮食补贴;应募后立军功者,优先晋升,赏赐钱财、土地,甚至免除家属徭役。
在兵种方面,破除女兵归属后勤兵、文书兵的规定。无论性别,均视作战能力和体能状况,分配到作战类、后勤类和专业类兵种。
鼓励有条件的女兵归入轻骑兵、弩兵、侦察兵等兵种,男兵也可视体能情况归入后勤兵和文书兵。
这将是汉代兵制一次意义非凡的改革,一次以人为本的改革。
刘奕很清楚,想做到这一步,生产力的提高是前提,她也在北方各州郡大力改良农业、推行海芋,继续尝试种植海南岛棉花。
先保证人人有饭吃,生病有医生,再逐步提高其他方面。
不过在徭律方面,她还暂时没办法做到如此大开大合。
徭律,换个通俗的说法叫劳动法……东汉这种阶级分明的时代,连人权都保障不了,更不提劳动法了。
东汉的《徭律》主要沿用西汉《九章律》,规范了四类劳动者的律法:奴籍、自由雇工、官府徭役和刑徒。
刑徒不用多说,和现代进去踩缝纫机差不多。官府徭役算是体制内劳务派遣。自由雇工可以理解为和民间企业签订协议的普通打工人。
因为东汉没有工会和仲裁,自由雇工如果碰到黑心雇主,纠纷靠官府裁决,一般都更偏向雇主,官商相护。
奴籍则是最棘手的,尽管东汉律法明文规定不允许杀害、烫烙、虐待奴籍,此类行为还是屡见不鲜。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劳动法。
究其原因归根到底还是没有人为奴籍发声,没有人在意这些人的死活,没人给奴籍做主,连史书都不屑记载。
但刘奕在乎。
她的本性和她曾接受的教育忍受不了血淋淋的阶级压迫。
有人说她四处征战一样害死了很多人,回头管这些奴隶死活是虚伪做作。
但刘奕坚信这是两回事。
战,是为了日后的平。
人却不是生而为奴的。
她现在还没办法掀翻几百年的传统,直接废除奴籍,喊出“人人平等”的口号,但在此次重修的《徭律》中,她重新提用光武帝的旧律——禁止虐杀、私刑、买卖奴籍。被掠卖为奴者,一经查实,无条件放免。
同时追加了三点:其一是最重要的,禁止世袭为奴,奴籍所生后代不再自动入奴籍;其二是服役满年限,自动放为庶民。其三无论奴籍、自由雇工还是官府徭役,都必须签立契约,无契约视为非法役使,官府可没收其田产或罚款。
以及首次提出的,同工同酬。
只要是同一雇佣岗位,只要符合用工标准,不得因对方是奴籍、女子、外族区别对待。
这些条例看似对豪族冲击也不小,但因为前期刘奕已经以军力逼迫豪族清查人口,限制他们私藏奴籍、养私兵,推行起来不会太难。
蔡琰郭嘉几人看到刘奕此次同步修订科举、兵制和徭律三项,只感叹她目光长远,野心十足。
如果推行顺利,整个北方的体系、运作都会完全颠覆,继而影响整个天下。
……
与此同时,散场后的太史慈火急火燎地找到了母亲赵节。
“娘,您是要去伏完府上捉他家女儿吧?”他赶紧毛遂自荐,“儿子这就陪您去,给您撑腰!”
刘奕让他娘做女学的院长,太史慈吃惊之余也很高兴。一起给主君效力,上阵母子兵,说出去也威风,哪有不来助阵的道理?
再加上最近娘亲对义子郭嘉偏爱有加……他当然要好好表现!
然而赵节皱眉问他:“你没自己的事做吗?”
“我闲着呢,呵呵。”太史慈道。
“闲着就多去给主君帮忙,上职一点也不主动!”赵节道,“女学的事比较特殊,男子还是不要插手了。”
公孙珊还在点兵,听到连忙凑上来学赵节的语气:“闲着就多去给主君帮忙,上职一点也不主动!”
“你们……”太史慈语塞。
不过想想也是,今日去抓小女郎,让他出手确实不合适,便也作罢了。
“那有什么要帮忙的喊我就是。”他最后道。
正如她们拒绝太史慈,公孙珊此次点的兵也全是有过战场经验的精锐女兵。
她上次领兵协助任务还是在长安陪蔡琰清理青楼。那次她轻敌,差点害死蔡琰和貂蝉,这次自然不一样了。
她事先命将士占据前后街道,疏散人群,严密防守,确保不会有私兵埋伏接应,自己带精锐护送赵节进伏家。
今日庆典两人都在场,清楚事情来龙去脉,本以为伏完回来后会紧闭大门,或是立刻送走女儿,却不想此时伏家大门敞开,不断有官员进出,还有丝竹音乐、说话谈笑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