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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武帝,这嫁妆给我我也行

第112章红薯之父陈振龙

【他是华夏最伟大的“小偷”!他是华夏古代的农业英雄! 他冒死偷回来的粮种,让华夏从明末七千万人暴增到清末的四万万人!】 【他就是华夏红薯之父陈振龙!】 天幕下所有人停下了动作,他们现在急迫想知道陈振龙偷来何物? 他们现在能不能得到,他们佩服刘直、宋大顺这些人的气节,他们就像戏曲话剧中的人物一样。 但更多的的百姓关心的是吃饭问题,仓廪足而知礼节,都吃不饱饭,气节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太虚无了。 秦始皇时期 “多少?四万万人?” 嬴政紧紧的盯着天幕,如今大秦也才一千万左右人口,此人到底偷了什么,让人口暴增四十倍! “来人,找来地图,既然是偷来的农作物植株,看看在何处?” “诺!” 如此植株能让人口翻4、5倍,关系到吃,饱饭的问题,大秦文武均双目死死盯着天幕。 如此神物,大秦必须得到他,不论他在何处!!! ...... 【陈振龙出生于闽地长乐书香世家,年轻时曾考取秀才,后因厌倦科举考试,开始经商,时常往来于闽地和吕宋之间。】 【陈振龙发现吕宋当地种的红薯,味甜可口、饱腹感强,可以生吃,也可以蒸、煮、烤熟吃,而且连叶子也能吃,并且种植产量非常高。】 【红薯亩产可达二千多斤左右,比大明国内亩产仅有二、三百斤的小麦和水稻来说,简直是上天所赐的神物。】 【更让陈振龙痛心的是,这些土著野人种植技术粗糙,就这红薯都有二千多斤的产量。】 【陈振龙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原来征服吕宋的红毛鬼经常遇到粮米不足,于是引入了南美洲的红薯,在吕宋推广种植。】 多少? 清之前的古人们彻底疯狂,他们甚至不敢相信,互相之间印证自己是不是没有听错? 那些各个朝代的记录天幕的人,更是颤颤巍巍的笔都拿不动了! 天授神物!这些野蛮土著不懂得珍惜,还不好好的耕种! “造孽啊,狗屁吕宋竟敢私藏如此神物,二千多斤啊,要有这产量,我的儿他就活下来了。” “发兵,必须灭了这吕宋,胆敢窥视如此神物!” 埋首于田野的普通百姓们,紧紧的握住手中的农具,它可以是农具,也可以是武器,面对吃饱饭的诱惑! 隐藏在汉民族血脉中的战争因素觉醒了,他们需要红薯,谁敢阻拦他们,那就打倒谁! 高宗年间 李治感觉自己的风疾直接好了,二千多斤的神物啊,大唐还能更上一层。 如今大唐就算是上好的水田,一年亩产也才不到二百斤,就这还是精耕细作的产量。 看看天幕吕宋那些野人粗糙的耕种手法,李治就算没耕种田亩,都有一股冲进天幕干掉这帮野人的冲动! “传诏,问刘仁轨倭寇打完没?打完了迅速南下,去找吕宋带回红薯神物!” 传诏小太监拿到诏书之后,立马飞奔而出。 他生在贫苦之家,不就是因为吃不起饭,所以才进宫讨一份活路,饥饿的感觉他至今仍然记得。 若是当年有红薯,何至于当进宫当太监,谁不想做一个完整的人啊。 洪武年间 朱元璋双目血红,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他是咋想的狗屁“禁海政策”,自从知道老四海贸赚钱,他就策划着出海。 如今天幕告诉朱元璋,海外还有如此高产的红薯良种!朱元璋是彻底疯狂! “爹、娘、大哥,若是有红薯,你们是不是现在还活着。” “重八,放宽心,现在最重要的是把红薯带回来。”马皇后握着朱元璋的手道 “是是是,妹子说的对,吕宋当灭,胆敢私藏如此神物良种!” “文忠,你负责这件事,当年你外祖他们怎么没的你也知道,给咱把红薯带回来!” “臣遵旨!” 李文忠眼睛同样血红,他也是苦日子过来的,大明必须得到红薯! ....... 【万历二十一年,闽地百年大旱,发生大饥荒,得知家乡饥荒消息的陈振龙内心万分焦急,他要为闽地百姓做点什么,他想到了红薯。】 【但因为红薯的高产,吕宋土著统治者将其视为“国宝”,明文规定红薯不准出口,偷渡者会被处死。】 【陈振龙想了很多办法,均被土著发现,多次差点遭遇牢狱之灾,陈振龙花钱打点才逃过一劫。】 【陈振龙最终决定赌一把,他花重金买了一根红薯藤,将它偷偷编进了回国货船的缆绳里,他赌吕宋士兵不会去检查,他赌赢了。】 【回到大明,陈振龙让儿子上书巡抚金学曾,金学曾抱着尝试心态,下令种植尝试,不到一年时间,闽地再无饥荒。】 【闽地百姓为感恩金学曾,将红薯称为“金薯”!】 永乐年间 “嘿嘿,禁止出口大明是吧?还敢欺辱我大明百姓!” 朱棣越看,脸上的狞笑越重,他都要被气笑了,走上前拍拍三宝的肩膀。 “三宝啊,朕记得吕宋是我大明的藩属国吧,你说他们忤逆天朝上国该怎么办?” “回禀陛下,臣以为当灭其国,绝其苗裔,纳其土地!” 郑和语气高昂,字正腔圆的回答道。 “好,朕等你三宝的庆功酒。老二,你为前锋,给朕踏平此地,有没有问题?” “爹,你就等着我的战报吧,咱虽然没大哥读书多,但也知道两千斤代表什么。” 朱高煦望着地图吕宋的方向嘿嘿直笑,他朱高煦也要试试灭国的爽感。 吕宋虽然是小了点,但是谁让他们藏有红薯啊! 万历三年 礼部郎中金学曾有些不敢置信,天幕中提到的是他吧? 万历二十一年,按照资历晋升,且如今朝中无同名之人,所以是我! “金薯”两个字将金学曾砸的晕乎乎的,闽地父老的恩情之重,他金学曾受之有愧啊。 “老金,恭喜啊,被百姓尊称金薯了。” “是啊,老金,你可得请客,必须是京城最好的馆子。” 金学曾听着周围同僚酸溜溜的语气,如同夏天处于冰室之中,那叫一个倍儿爽。 嘴角难压笑容的道:“请,都去,谁不去就是不给我老金面子!” “金郎中,首辅请你过去。” 门外跑进来一个小黄门喊道。 原本还想给金学曾省钱的人,瞬间将怜悯之心收回,老金这是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