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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

第603章从头到尾都在捣乱

张宗宪伸出手,「小林,今天的事,要谢谢你!」 林思成连忙握住:「张先生,你言重!」 「稍后我让远帆去办,最迟下午,代理费就能到账!」 林思成有些不好意思:如果只说现在,双方才刚认识,这钱他赚的天经地义。 但如果论起上一世的关系,别说六千万,他敢要一毛,张远帆能咬死他。 但形势比人强,现在已被逼到了悬崖边上。也就老爹老娘和爷爷没什么钱,不然他早开口了———— 张宗宪叹了口气:「如果我知道你的情况,就会把底价定高一点————可惜! 「」 底价高一点,周志林的成交价就能高一点,林思成和邦翰司打官司,就能多索赔一点。 同时,他也能名正言顺的给林思成多付一点代理费。 林思成笑了笑:「张先生,已经够多了!」 「我会在京城待几天,拜访几位朋友,你哪天有时间,给远帆打电话,让我看看你的藏品————」 「好的张先生!」 「行,那今天就到这里!」 一群人站了起来,把张宗宪送到了门口。 张汉涛和中年男子陪着张宗宪进了电梯,张远帆和张远桥回来收拾笔记本。 林思成和田如龙也过来帮忙。 收拾完,几个人往外走,张远桥一脸佩服:「林总,今天长见识了!」 「张总言重!」 「这是我名片,你以后来香港,一定打我电话。哦对,远帆,你电话给林总留了没有?」 早留了,拍卖会那天就留过了,只不过谁都没打过。 「哥,留过了!」 「以后,大陆这边的业务由远帆负责,林总如果要帮忙,你尽管给远帆打电话!」 「好的张总!」 三个年轻人落在最后面,一边走一边聊。 前面,盛国安和田如龙时不时的对个眼神。 林思成和张远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幕,他们可没忘掉:那是他们第一次见林思成走神。 虽然一纵即逝,但那一刹那,林思成眼中的情绪浓得像是要溢出来一样。 至于张远帆,更不用说:第一天,她只是偶尔走神,也就走了个六七八次。 只要不和林思成对视,人基本还是清醒的。 但今天,两人的眼神没有任何接触,但张远帆却全程走神,眼睛就没从林思成的脸上离开过。 但反过来再说:换个人也一样。 遇到惊才绝艳,风华绝代的英才,谁都会惊叹,谁不会多看两眼? 这与年龄、性别无关,包括他俩也一样。 正因为优秀,林思成更有分寸———— 到了电梯口,双方道别。 临分别时,张远桥说是晚上他做东,林思成没有拒绝。 只是动了动嘴,就赚了人家六千万,怎么也得郑重的感谢一下。 张远帆和张远桥上楼,林思成、盛国安和田如龙下楼。 兄妹俩刚出电梯,又碰到了张宗宪。 父子二人没有进房间,而是在电梯口等兄妹俩。 「人走了?」 「是的爷爷,我约了林思成,晚上一起吃饭!」 「对,年轻人多交流交流!」 说着话,几个人往房间走,进去后,张远桥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调出朱子手稿的照片。 没了外人,说话也就没了顾忌,他指着有「元晦」两个字的那一张:「爷爷,二叔,邦翰司怎么也是国际大行,竟然不知道朱熹的表字是元晦」?」 确实挺不可思议,但并非没有发生过。 张宗宪想了想:「知不知道乾隆的丛云阁?」 张元桥想了好一会:「好像是乾隆设在养心殿的书斋?」 「对!」张宗宪点点头,「去年,林思成大学还没毕业,在西冷印社的奥运专场拍卖会上拍了一方乾隆的缠丝玛瑙丛云章,只花了几万块————」 西冷印社、京城奥运专场、乾隆印玺,而且是缠丝玛瑙? 几万块,还不如直接捡———— 张远桥愣了好半天:「所有竞拍人的眼全瞎了?」 张宗宪瞪了他一眼:「当时,盛国安和田如龙也在场!」 张远桥张着嘴,见了鬼一样:这个过程得有多离谱,才让林思成捡了这么大的漏? 张宗宪笑了笑:「你以后见的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存在即合理。 有些事情虽然离奇,但并不代表你没听过,它就没发生过—— 对面是落地窗,风拂动着纱帘,发出「沙沙」的轻响。 宽大的茶几上堆满了资料:照片、图册、合同,以及录像。 林颐和一位男律师仔细的查阅,时而说一句,时而指一下。 四个助理笔下不停,详细记录。 旁边还有几位:邦翰司的负责人,手稿委托人,以及拍卖行的法务。 差不多快有半个小时,所有的资料整理完毕,助手递过文件夹。 —— 林颐大略的看了一遍,露出一丝得体的笑容:「郎先生,金太太,冯总,三位可以放心,胜诉的概率很大!」 律师的神态很轻松,语气中充满自信,但不管是邦翰司的负责人,还是两位委托人,并不觉得意外。 因为所有的合同,所有的协议,以及约束条款都是由国际、国内专业律师团队制定,更经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审核。 只要有漏洞的地方都打了补丁,都有相应的免责声明。说直白点:这是一桩必赢的官司。 拍卖行的目的很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佣金赚到手。 委托人的目的更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热度炒起来,为下一次的拍卖做准备。 那如果竞拍人悔拍怎么办? 那就起诉,除了本该赚到手的佣金,拍卖行还能多赚一点儿。 委托人也一样:中国是讲法律,讲契约的地方,不是你说不要了,就可以不要的。 你拍到多少落的槌,一分都不能少,还得额外赔偿我一部分损失。 但如果竞拍人只是受人委托,只是代拍,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没钱赔怎么办? 同样没关系:因为东西还在,竞拍人因为失信而造成拍卖行和委托人产生损失,继而由法律判决赔偿的钱不会凭空消失。 等于什么都没损失,白赚了一笔。能赔最好,赔不起也没太大的关系。 反而会带来无穷的好处:只要宣传及时,等官司打完,这份手稿的热度会翻着跟头的往上窜。等下次再上拍,会造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宣传效果。 等于全是好处,没有坏处,所以不论是拍卖行还是委托人,都很满意。 律所更满意:毕竟上亿的拍品不是年年都有,而引起经济纠纷,导致诉讼的更是等于零。 关键的是,没有任何败诉的风险,等于既赚了代理费,又扩大了律师所的名气。 三全其美,皆大欢喜。 负责人和委托人站了起来,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谢谢林律师!」 林颐矜持地笑了笑:「三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三方客气的握了握手,委托人订了餐厅,说是小小的庆祝一下。 一时欢声笑语,气氛说不出的轻松。 突然,「当当」的两声,「你好先生,酒店前台!」 随着一个女人的声音,「鸣」的一下,门锁被打开。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级连锁酒店,这么不专业? 你就敲了一次,不等客人回应,更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你就开门? 万一客人在洗澡,更或是在做比较隐私的事情怎么办? 正诧异着,「吧嗒」一声,门被推开。 开门的服务员往后一闪,门外站着两个警察。 一男一女,两人进了房间,同时取出证件:「你好,我们是HD区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哪位是冯莱恩?」 负责人愣了一下:「我是?」 「这是传唤证!」民警亮出一份文件,「有些情况需要了解,麻烦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 警察传唤,自己做什么了? 昨晚上招嫖被举报了? 正惊疑不定,林颐往前一步,横在中间:「对不起,我的当事人是外宾,你无权带走他。我是林颐律师,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向我询问!」 男警察愣了愣,露出一丝玩味的笑:这股味儿太正了。 「香港律师?」 林颐点点头:「对!」 「学过法律没有?」 当律师被人问「学过法没有」,和问她「能不能听懂人话」是一个意思———— 林颐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当然!」 男警察板起了脸,声音冷了下来:「林律师,你既然学过法律,知不知道什么是传唤?」 林颐愣了愣,随即「腾」的一下,脸红到了脖子根。 所谓的传唤证,即拘传令,指对于暂时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无关乎国籍,无关乎人种。说直白:公安怀疑你犯了法,才会出具传唤证。 林熙倒好,和警察扯什么外宾不外宾————怎么,外宾是你爹,犯了法不用负责,甚至是不能调查? 警察伸手一指:「不要妨碍我执行公务!」 林颐又羞又气,咬了咬牙,但还是退到了旁边。 男警察看了看那对夫妇:「郎庆祥,金玉珍?」 两人对视了一眼:「是我们!」 「麻烦配合!」 说着,警察又拿出两张传唤证。 看着三张传唤证,几个人反应了过来。 如果只传唤冯莱恩,那大概率是干了坏事:昨晚上他去三里屯,带了两个女的回来,一晚上就没消停。 但还传唤了郎庆祥和金玉珍,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因为那份手稿。 林颐又往前一步,刚要说什么,警察摆了摆:「有什么话,到所里说!放心,程序一样都少不了,肯定会告诉你们传唤的原因,以及依据————」 几人对视了一眼,林颐笑了一声:「去!」 传唤证具有强制性质,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所以,必须要配合。 但林颐并不觉得,这三位有什么被传唤的必要。 再者,这三位都是外籍人士,传唤证并不是那么好批的。但现在,传唤证不但批了下来,公安甚至上门传唤,就挺蹊晓。 林颐怀疑,是不是有人用了规则外的手段? 如果真是这样,最后却没查出什么,人可不是那么好放的。 林颐一笑,三人心里便有了数,表情古怪至极。 既有些诧异,也有些怀疑,更有些奸计得逞的得意。 站在他们的角度,嫌疑最大的只有周志林和李承楷,两人买不起也赔不起,只能恶人先告状。 但他们没有这个实力,如果他们报案,警方压根不会立案,因为这是经济纠纷。 所以,会不会是有人在背后给他们撑腰?比如,张宗宪———— 但不管有没有都无所谓,甚至于对他们而言,这是好事:正常的商业行为,却违规使用了行政力量干预,不论在哪国,这都是丑闻,更是大新闻。 等于为那份手稿的热度又添了一把火———— 几人不停的对着眼神,表情肉眼可见的轻松。 警察懒得理会,摆了摆手:「几位,麻烦配合!」 三人笑了笑,出了房间。 林颐跟在最后面,站在门口。看到警察带着人进了电梯,她连忙拿出手机:「主任,警察把当事人带走了————三位全带走了,强制传唤!」 「你放心,我能处理好————对,我会联系使馆,并联系媒体————」 「好的,我明白————」 挂了电话,林颐冷哼了一声:笑我不懂法律? 那我让你看看,到底是谁不懂法律? 派出所就在酒店的边上,两站路。 林颐到的时候,林思成也到了,两拨人被请到了会议室里。 两个女人隔空相望,谁也不认识谁,但都闻到了对方身上那一丝同类的气息———— O 然后,气氛越来越沉寂,且透出几丝诡异。 好久之后,谭筝先伸出了手:「谭筝,方合!」 林颐撇了撇嘴角,站了起来:「林颐,富而德!」 都是业内闻名的大所,一个在上海,一个在香港。 重点在于:律师界也存在鄙视链,而且很严重,林颐恰好是站在高位的那一方。 她勾勾嘴角:「谭律师,你们走后门了吧?」 谭筝不置可否:「难得,林律师竟然也懂这么接地气的词?」 「我不做,不代表我不懂!」林颐看了看坐在她旁边的林思成,「这位是谭律师的当事人吧,那他又代表谁?」 「林律师,法院已经立案,你难道不做诉前准备?」谭筝笑了笑,「再是有把握,合同文件、竞拍录像总得看一看吧?」 林颐愣了一下:她当然看了,警察敲门前的一刻都还在看。 但这和突然冒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的报案,莫名其妙的把她的三位当事人传唤到派出所有什么关系? 狐疑间,她看了看林思成。 第一印象:好年轻? 第二印象:咦,他竟然在睡觉? 突然,脑海中闪过一段画面:李承楷举牌,拍卖师报价,然后叫价。 叫价两次后,民生基金的竞拍人举牌,拍卖师再次叫价。 但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哪一位竞拍人,每次举完牌之后,都会看一看一位坐在会场靠后,好像睡着了的年轻人。 如此反复,突然,年轻人睁开眼睛,拿起号牌:「加价一千万————」 林颐想了起来:这是那位叫价到一亿六千万的三十九号竞拍人。 竟然是他报的案? 但他凭什么报案? 正狐疑着,「吱呀」的一声,会议室的门被推开。 先是两位警察,然后是冯莱恩,再之后是郎庆祥和金玉珍。 最后又进来两位警察,关上了门。 林思成睁开了眼睛,礼貌的笑了笑:「三位,又见面了。 三人愣了一下,随后,脸黑了下来。 不仅仅是因为林思成捣乱式的抬价,也不仅仅是因为他以抬价的方式,变相的让手稿少拍了几千万。 而是因为他们已经猜到,导致张宗宪撤消委托,继而导致周志林、李承楷悔拍的,十有八九就是林思成。 他们不是乱猜,而是有依据的: 竞拍时,林思成全程和张宗宪的孙女坐在一起。 竞拍完之后,张宗宪第一时间赶到京城,见了周志林和李承楷。当时,林思成也在场。 随后,张宗宪就撤消了委托,周志林和李承楷就悔拍了。不是林思成在中间捣鬼,还能有谁? 他们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因为拍卖会场就在香格里拉,他们、周志林和李承楷,以及张宗宪一家,全都住在香格里拉。 郎庆祥和金玉珍亲眼看到,林思成陪着张宗宪一家在餐厅吃饭———— 郎庆祥冷着脸:「你来做什么?」 林思成笑了笑:「当然是受周志林与李承楷委托,代理《朱子手稿》的案件!」 「你报的案?」 「对!」 郎庆祥猛的一顿。 一瞬间,他想明白了所有的关节:林思成,就是在针对他。 他让张远帆不参与竞拍,然后又故意抬价,打乱拍卖师的节奏,导致手稿少拍了几千万。 然后,他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蛊惑张宗宪撤消委托,又掇周志林和李承楷悔拍。 最后,他又代理周志林和李承楷应诉,甚至于恶人先告状,向警察报案:称他们和邦翰司欺诈销售。 等于,从头到尾都是他在捣乱,甚至现在都还在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