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鉴宝:我真没想当专家
第603章从头到尾都在捣乱
张宗宪伸出手,「小林,今天的事,要谢谢你!」
林思成连忙握住:「张先生,你言重!」
「稍后我让远帆去办,最迟下午,代理费就能到账!」
林思成有些不好意思:如果只说现在,双方才刚认识,这钱他赚的天经地义。
但如果论起上一世的关系,别说六千万,他敢要一毛,张远帆能咬死他。
但形势比人强,现在已被逼到了悬崖边上。也就老爹老娘和爷爷没什么钱,不然他早开口了————
张宗宪叹了口气:「如果我知道你的情况,就会把底价定高一点————可惜!
「」
底价高一点,周志林的成交价就能高一点,林思成和邦翰司打官司,就能多索赔一点。
同时,他也能名正言顺的给林思成多付一点代理费。
林思成笑了笑:「张先生,已经够多了!」
「我会在京城待几天,拜访几位朋友,你哪天有时间,给远帆打电话,让我看看你的藏品————」
「好的张先生!」
「行,那今天就到这里!」
一群人站了起来,把张宗宪送到了门口。
张汉涛和中年男子陪着张宗宪进了电梯,张远帆和张远桥回来收拾笔记本。
林思成和田如龙也过来帮忙。
收拾完,几个人往外走,张远桥一脸佩服:「林总,今天长见识了!」
「张总言重!」
「这是我名片,你以后来香港,一定打我电话。哦对,远帆,你电话给林总留了没有?」
早留了,拍卖会那天就留过了,只不过谁都没打过。
「哥,留过了!」
「以后,大陆这边的业务由远帆负责,林总如果要帮忙,你尽管给远帆打电话!」
「好的张总!」
三个年轻人落在最后面,一边走一边聊。
前面,盛国安和田如龙时不时的对个眼神。
林思成和张远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幕,他们可没忘掉:那是他们第一次见林思成走神。
虽然一纵即逝,但那一刹那,林思成眼中的情绪浓得像是要溢出来一样。
至于张远帆,更不用说:第一天,她只是偶尔走神,也就走了个六七八次。
只要不和林思成对视,人基本还是清醒的。
但今天,两人的眼神没有任何接触,但张远帆却全程走神,眼睛就没从林思成的脸上离开过。
但反过来再说:换个人也一样。
遇到惊才绝艳,风华绝代的英才,谁都会惊叹,谁不会多看两眼?
这与年龄、性别无关,包括他俩也一样。
正因为优秀,林思成更有分寸————
到了电梯口,双方道别。
临分别时,张远桥说是晚上他做东,林思成没有拒绝。
只是动了动嘴,就赚了人家六千万,怎么也得郑重的感谢一下。
张远帆和张远桥上楼,林思成、盛国安和田如龙下楼。
兄妹俩刚出电梯,又碰到了张宗宪。
父子二人没有进房间,而是在电梯口等兄妹俩。
「人走了?」
「是的爷爷,我约了林思成,晚上一起吃饭!」
「对,年轻人多交流交流!」
说着话,几个人往房间走,进去后,张远桥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调出朱子手稿的照片。
没了外人,说话也就没了顾忌,他指着有「元晦」两个字的那一张:「爷爷,二叔,邦翰司怎么也是国际大行,竟然不知道朱熹的表字是元晦」?」
确实挺不可思议,但并非没有发生过。
张宗宪想了想:「知不知道乾隆的丛云阁?」
张元桥想了好一会:「好像是乾隆设在养心殿的书斋?」
「对!」张宗宪点点头,「去年,林思成大学还没毕业,在西冷印社的奥运专场拍卖会上拍了一方乾隆的缠丝玛瑙丛云章,只花了几万块————」
西冷印社、京城奥运专场、乾隆印玺,而且是缠丝玛瑙?
几万块,还不如直接捡————
张远桥愣了好半天:「所有竞拍人的眼全瞎了?」
张宗宪瞪了他一眼:「当时,盛国安和田如龙也在场!」
张远桥张着嘴,见了鬼一样:这个过程得有多离谱,才让林思成捡了这么大的漏?
张宗宪笑了笑:「你以后见的多了,也就不稀奇了————」
存在即合理。
有些事情虽然离奇,但并不代表你没听过,它就没发生过——
对面是落地窗,风拂动着纱帘,发出「沙沙」的轻响。
宽大的茶几上堆满了资料:照片、图册、合同,以及录像。
林颐和一位男律师仔细的查阅,时而说一句,时而指一下。
四个助理笔下不停,详细记录。
旁边还有几位:邦翰司的负责人,手稿委托人,以及拍卖行的法务。
差不多快有半个小时,所有的资料整理完毕,助手递过文件夹。
——
林颐大略的看了一遍,露出一丝得体的笑容:「郎先生,金太太,冯总,三位可以放心,胜诉的概率很大!」
律师的神态很轻松,语气中充满自信,但不管是邦翰司的负责人,还是两位委托人,并不觉得意外。
因为所有的合同,所有的协议,以及约束条款都是由国际、国内专业律师团队制定,更经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审核。
只要有漏洞的地方都打了补丁,都有相应的免责声明。说直白点:这是一桩必赢的官司。
拍卖行的目的很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佣金赚到手。
委托人的目的更简单:把东西拍出去,把热度炒起来,为下一次的拍卖做准备。
那如果竞拍人悔拍怎么办?
那就起诉,除了本该赚到手的佣金,拍卖行还能多赚一点儿。
委托人也一样:中国是讲法律,讲契约的地方,不是你说不要了,就可以不要的。
你拍到多少落的槌,一分都不能少,还得额外赔偿我一部分损失。
但如果竞拍人只是受人委托,只是代拍,并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没钱赔怎么办?
同样没关系:因为东西还在,竞拍人因为失信而造成拍卖行和委托人产生损失,继而由法律判决赔偿的钱不会凭空消失。
等于什么都没损失,白赚了一笔。能赔最好,赔不起也没太大的关系。
反而会带来无穷的好处:只要宣传及时,等官司打完,这份手稿的热度会翻着跟头的往上窜。等下次再上拍,会造成一加一大于二的宣传效果。
等于全是好处,没有坏处,所以不论是拍卖行还是委托人,都很满意。
律所更满意:毕竟上亿的拍品不是年年都有,而引起经济纠纷,导致诉讼的更是等于零。
关键的是,没有任何败诉的风险,等于既赚了代理费,又扩大了律师所的名气。
三全其美,皆大欢喜。
负责人和委托人站了起来,不约而同的伸出了手:「谢谢林律师!」
林颐矜持地笑了笑:「三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三方客气的握了握手,委托人订了餐厅,说是小小的庆祝一下。
一时欢声笑语,气氛说不出的轻松。
突然,「当当」的两声,「你好先生,酒店前台!」
随着一个女人的声音,「鸣」的一下,门锁被打开。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香格里拉好歹是五星级连锁酒店,这么不专业?
你就敲了一次,不等客人回应,更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你就开门?
万一客人在洗澡,更或是在做比较隐私的事情怎么办?
正诧异着,「吧嗒」一声,门被推开。
开门的服务员往后一闪,门外站着两个警察。
一男一女,两人进了房间,同时取出证件:「你好,我们是HD区紫竹院派出所的民警,哪位是冯莱恩?」
负责人愣了一下:「我是?」
「这是传唤证!」民警亮出一份文件,「有些情况需要了解,麻烦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
警察传唤,自己做什么了?
昨晚上招嫖被举报了?
正惊疑不定,林颐往前一步,横在中间:「对不起,我的当事人是外宾,你无权带走他。我是林颐律师,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向我询问!」
男警察愣了愣,露出一丝玩味的笑:这股味儿太正了。
「香港律师?」
林颐点点头:「对!」
「学过法律没有?」
当律师被人问「学过法没有」,和问她「能不能听懂人话」是一个意思————
林颐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当然!」
男警察板起了脸,声音冷了下来:「林律师,你既然学过法律,知不知道什么是传唤?」
林颐愣了愣,随即「腾」的一下,脸红到了脖子根。
所谓的传唤证,即拘传令,指对于暂时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嫌疑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无关乎国籍,无关乎人种。说直白:公安怀疑你犯了法,才会出具传唤证。
林熙倒好,和警察扯什么外宾不外宾————怎么,外宾是你爹,犯了法不用负责,甚至是不能调查?
警察伸手一指:「不要妨碍我执行公务!」
林颐又羞又气,咬了咬牙,但还是退到了旁边。
男警察看了看那对夫妇:「郎庆祥,金玉珍?」
两人对视了一眼:「是我们!」
「麻烦配合!」
说着,警察又拿出两张传唤证。
看着三张传唤证,几个人反应了过来。
如果只传唤冯莱恩,那大概率是干了坏事:昨晚上他去三里屯,带了两个女的回来,一晚上就没消停。
但还传唤了郎庆祥和金玉珍,那就只有一个可能:因为那份手稿。
林颐又往前一步,刚要说什么,警察摆了摆:「有什么话,到所里说!放心,程序一样都少不了,肯定会告诉你们传唤的原因,以及依据————」
几人对视了一眼,林颐笑了一声:「去!」
传唤证具有强制性质,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所以,必须要配合。
但林颐并不觉得,这三位有什么被传唤的必要。
再者,这三位都是外籍人士,传唤证并不是那么好批的。但现在,传唤证不但批了下来,公安甚至上门传唤,就挺蹊晓。
林颐怀疑,是不是有人用了规则外的手段?
如果真是这样,最后却没查出什么,人可不是那么好放的。
林颐一笑,三人心里便有了数,表情古怪至极。
既有些诧异,也有些怀疑,更有些奸计得逞的得意。
站在他们的角度,嫌疑最大的只有周志林和李承楷,两人买不起也赔不起,只能恶人先告状。
但他们没有这个实力,如果他们报案,警方压根不会立案,因为这是经济纠纷。
所以,会不会是有人在背后给他们撑腰?比如,张宗宪————
但不管有没有都无所谓,甚至于对他们而言,这是好事:正常的商业行为,却违规使用了行政力量干预,不论在哪国,这都是丑闻,更是大新闻。
等于为那份手稿的热度又添了一把火————
几人不停的对着眼神,表情肉眼可见的轻松。
警察懒得理会,摆了摆手:「几位,麻烦配合!」
三人笑了笑,出了房间。
林颐跟在最后面,站在门口。看到警察带着人进了电梯,她连忙拿出手机:「主任,警察把当事人带走了————三位全带走了,强制传唤!」
「你放心,我能处理好————对,我会联系使馆,并联系媒体————」
「好的,我明白————」
挂了电话,林颐冷哼了一声:笑我不懂法律?
那我让你看看,到底是谁不懂法律?
派出所就在酒店的边上,两站路。
林颐到的时候,林思成也到了,两拨人被请到了会议室里。
两个女人隔空相望,谁也不认识谁,但都闻到了对方身上那一丝同类的气息————
O
然后,气氛越来越沉寂,且透出几丝诡异。
好久之后,谭筝先伸出了手:「谭筝,方合!」
林颐撇了撇嘴角,站了起来:「林颐,富而德!」
都是业内闻名的大所,一个在上海,一个在香港。
重点在于:律师界也存在鄙视链,而且很严重,林颐恰好是站在高位的那一方。
她勾勾嘴角:「谭律师,你们走后门了吧?」
谭筝不置可否:「难得,林律师竟然也懂这么接地气的词?」
「我不做,不代表我不懂!」林颐看了看坐在她旁边的林思成,「这位是谭律师的当事人吧,那他又代表谁?」
「林律师,法院已经立案,你难道不做诉前准备?」谭筝笑了笑,「再是有把握,合同文件、竞拍录像总得看一看吧?」
林颐愣了一下:她当然看了,警察敲门前的一刻都还在看。
但这和突然冒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莫名其妙的报案,莫名其妙的把她的三位当事人传唤到派出所有什么关系?
狐疑间,她看了看林思成。
第一印象:好年轻?
第二印象:咦,他竟然在睡觉?
突然,脑海中闪过一段画面:李承楷举牌,拍卖师报价,然后叫价。
叫价两次后,民生基金的竞拍人举牌,拍卖师再次叫价。
但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哪一位竞拍人,每次举完牌之后,都会看一看一位坐在会场靠后,好像睡着了的年轻人。
如此反复,突然,年轻人睁开眼睛,拿起号牌:「加价一千万————」
林颐想了起来:这是那位叫价到一亿六千万的三十九号竞拍人。
竟然是他报的案?
但他凭什么报案?
正狐疑着,「吱呀」的一声,会议室的门被推开。
先是两位警察,然后是冯莱恩,再之后是郎庆祥和金玉珍。
最后又进来两位警察,关上了门。
林思成睁开了眼睛,礼貌的笑了笑:「三位,又见面了。
三人愣了一下,随后,脸黑了下来。
不仅仅是因为林思成捣乱式的抬价,也不仅仅是因为他以抬价的方式,变相的让手稿少拍了几千万。
而是因为他们已经猜到,导致张宗宪撤消委托,继而导致周志林、李承楷悔拍的,十有八九就是林思成。
他们不是乱猜,而是有依据的:
竞拍时,林思成全程和张宗宪的孙女坐在一起。
竞拍完之后,张宗宪第一时间赶到京城,见了周志林和李承楷。当时,林思成也在场。
随后,张宗宪就撤消了委托,周志林和李承楷就悔拍了。不是林思成在中间捣鬼,还能有谁?
他们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因为拍卖会场就在香格里拉,他们、周志林和李承楷,以及张宗宪一家,全都住在香格里拉。
郎庆祥和金玉珍亲眼看到,林思成陪着张宗宪一家在餐厅吃饭————
郎庆祥冷着脸:「你来做什么?」
林思成笑了笑:「当然是受周志林与李承楷委托,代理《朱子手稿》的案件!」
「你报的案?」
「对!」
郎庆祥猛的一顿。
一瞬间,他想明白了所有的关节:林思成,就是在针对他。
他让张远帆不参与竞拍,然后又故意抬价,打乱拍卖师的节奏,导致手稿少拍了几千万。
然后,他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蛊惑张宗宪撤消委托,又掇周志林和李承楷悔拍。
最后,他又代理周志林和李承楷应诉,甚至于恶人先告状,向警察报案:称他们和邦翰司欺诈销售。
等于,从头到尾都是他在捣乱,甚至现在都还在捣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