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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第584章法条具象化

金胜拿过一张空白的A4纸,把自己看到、想到的一些点全都记了下来。 电子卷宗,又不能直接在上面标重点、注释。 弄完,接着往下看。 蜀黍:“你每次送钱去交易,把DP拿回来之后,章凯风是不是很快就会出现?” 杜勇军:“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他从来不会跟我提前说,要不要回来。” “有几次,我在外面送完东西一回家,他已经在了。” 蜀黍:“你仔细回忆一下。” 杜勇军:“我真没什么印象了。” 蜀黍:“在抓获你的当天,我们除了在你身上之外,还在出租屋中搜出了大量,被分成密封小包装的‘DP’。” “你平时往外送的,就是这些吧!” 杜勇军:“是的.....” 蜀黍:“那你每次把小包装DP送给不特定人员后,收钱的吗?” 杜勇军:“这个没有。” “我只负责送到指定地点,比如:信箱、巷子、公园....之类的地方。” “甚至连谁拿走了都不知道。” “我送了这么久以来,只有偶尔几次看到过有人来拿。” “但人家跟我一样,都是戴着口罩、帽子。” “从身形上能看出来,有男有女。” 蜀黍:“存放DP的房间,是章凯风租住的吗?” 杜勇军:“对,是的。” 蜀黍:“照你所说,基本上每天都会有单子需要送,有时候多、有时候少。” “那你应该能注意到,DP小包的数量在下降。” “你好好想想,是不是等消耗掉一定数量后,章凯风便会指示你去送现金,把DP交易回来。” “然后他再出现,货物数量增加。” 杜勇军:“好像是这样的,我没有太过关注这些。” 蜀黍:“你回忆一下,给个准确答案,到底是不是这样的?” 杜勇军:“是的。” 蜀黍:“章凯风房间的桌子上,有两台电子‘克数’秤,你应该注意到了吧!” 杜勇军:“这个我有印象。” “当时快递到驿站,他没在,让我下去取的。” “还让我拆开验验,看有没有问题。” “这个时间我记得,就在刚开始那会儿。” 蜀黍:“那你知道电子秤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杜勇军:“不清楚。” 蜀黍:“根据检验的结果显示,上面有细微DP成分残留。” “也就是说,毒品是在出租屋内,被章凯风分成2至5克的小包装。” “你每天进进出出的,难道就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吗?” “BD是化学合成物,具有腐蚀性,有很强的刺激性味道。” “只要暴露在空气中,就会吸附于各个地方。” “尤其是在密闭的房间内。” “哪怕开窗通过风,都会残留很长一段时间。” 杜勇军:“我有严重的鼻炎、还抽烟,真没有闻到什么奇怪味道。” “再说了,我从来没有接触过DP这些东西,不懂啊!” 蜀黍:“这么高的工资、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送现金拿东西、还被分成小包装、每天让你送到各个隐秘的位置、不乘坐公共交通、避开固定检查点、偶尔看到来拿的人,都还是口罩,帽子,遮挡的严严实实。” “杜勇军,就算你‘真的’没有打开看过里面是什么,也能想到章凯风让你做的这些事,并不寻常吧!” 杜勇军:“我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理由我说过很多遍了。” “能轻轻松松赚到这么多钱,我真不想回到每天劳累十来个小时,浑身酸痛,有时候连腰都直不起来的日子。” “.........” 三份笔录大同小异。 金胜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看完后,心里也不由得感慨一声:‘还真是回答的滴水不漏’。 说实话,这对于辩护律师来说,算是大大的利好,空间很宽广。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不知者不为罪’。 杜勇军现在就是死命抓着这一点。 而蜀黍问的这些,就是在求证:‘就算没真实看过,但你心里应该知道。’ 这也是为案子定性、定罪的关键。 双方之间的这种拉扯,相当于把《刑法》第347条的内容给具象化了。 金胜有理由怀疑,杜勇军应该特意研究过这一条。 包括相关的司法解释。 否则一个完全不懂法的普通人,绝不可能有这种表现。 除非他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鼠标往下拉。 绿泡泡转账记录,一共块钱。 两人的聊天记录,上面绝大部分都是章凯风发的地址、存放位置照片。 从6月22号开始,直到7月9号被抓那天。 更早之前的没有看到。 旁边还注明了一个要点,‘经过数据恢复’。 DP的特写照片、现场搜证、指认、痕迹、检验报告...... 包括还调取了小区、道路上的几段监控视频。 从截图上能清楚看到,杜勇军戴着口罩、头盔,骑着电瓶车出入小区门口、在路上等红绿灯、拐进弄堂、公园....... 足足花了2个多小时,金胜才把整个卷宗过了一遍。 就连午饭都是随便扒拉两口。 ......... 11月6号、星期三。 金胜起床吃过早餐后,便抱上‘哈基米’来上班了。 柳慧敏几天前就去了鹏城参加车展,顺便还问金胜要了那边房子的地址和大门密码。 说是要实地参观一下。 家里没人照看,再加上答应过蒋梦瑶,干脆这几天都带着一起来律所了。 “奶茶,早上好呀!” “喵......” 这帮子路过的女同事,真肤浅。 以前是喊‘金律’,现在目光都盯在了小家伙身上。 得到回应,还会上手撸一把。 帅气在‘可爱、萌’面前,直接被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