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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第675章你都借网贷了,还在乎合同?

金胜点头道:“很好,那么我建议你......先把所有证据进行整理、固定。” “接着联系其他有共同遭遇的主播,一起向当地治安局进行报案。” “与此同时,你个人再向判决书同一地区的检察署,提起审判监督。” “这个程序是针对一审发生效力,超过上诉时效后,最核心的救济途径。” “不过有一点你得记住。” “申请书上,千万别说什么约定好的55开,最后变成37开这一类的话,始终就强调一点,公司在直播方式设定上,对你人身、精神,造成了极大伤害。” “你不堪忍受,这才选择主动违约。” “另外,我估计检察署会问,之前法院开庭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积极参与诉讼。” “而现在判决已经下达,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却跑来提起监督。” “这里面是否有什么问题呢?” 秋水伊人立马开口解释道:“我是真不知道开庭的事......” 语气有些激动。 金胜抬手道:“别急啊!我肯定是相信你的。” “现在提出来,也不过是提个醒,让你能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一个普通民事案件而已。” “没收到传票、也没收到短信通知,这种事情还是常有发生的。” “只要不是刻意遮掩、隐瞒,就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还有.....所有这种MCN公司,他们出具的合同,一定都会有对乙方极为不利的条款。”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种条款是无效。” “结合你这个案子的情况,我估计能在里面找到不少漏洞。” “个人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来帮忙处理。” “对你来说,保障性更大。” 秋水伊人连连应道:“好好....我知道了,谢谢金律师。” “只可惜我离得有点远,不然一定找金律师你帮忙处理。” 金胜笑着点了点头。 这话听听就好。 真要有心.....钱给够,全球范围内都能到,更别提国内了。 “好,那我就预祝伊人小姐姐一切顺利了。” “谢谢金律师!” “拜拜......” 断开连线后,金胜没去管大家的评论,嘴上接着说道:“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在平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签合同的场景。” “比如:租房子、大额消费、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网贷、劳务合同.....等等之类的。” “其实这些合同,大多数都是不公平,尤其是在交易双方供求不平等、强弱悬殊的时候。” “强势方因为实力强大,所以尽可狮子大开口,追求利益最大化,期望风险最小,最好什么责任我都不负。” “赢者通吃,这很普遍。” “法学生有话说了.....之所以签订合同,不就是为了实现公平,保障双方权利吗?条款写的这么苛刻,这不是欺负人吗?” “行啊!你不签也没事。” “那我就把这个房子租给别人、你有急用的钱,也不借了、公司不录取.....” “仔细想想看,谁的损失会更大?” “存在即合理!” “合同,它在形式上是一份法律文件。” “但其核心目的和内容,却根植于商业活动。” “它远不止是权利、义务的法律条文罗列,更是商业意图和交易安排的载体。” “企业、老板、房东、银行、金融平台.....它们都是靠合同来达成交易、赚取利润、实现利益。” “所以....合同的目标就只能是实现利益,而不是为了彰显公平。” “那么问题来了。” “咱们普通人,在面对这些时时刻刻存在的抉择时,该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呢?” 说到这里,金胜故意停了下来。 人数已经超过5千的直播间,公屏上顿时弹出一连串的‘快说’。 各种小礼物也是跟下雨一样。 金胜没再卖关子。 举起一根手指道:“第一,格式合同。” “一份合同当中,牵涉的主体、客体、内容、条款、用词、数字...等等,方方面面的细节很多。” “而金融机构为了提高效率、统一标准,其提供的借款合同文本,绝大多数是?预先拟定、重复使用?的。” “除了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不同之外,所有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 “尤其是网贷平台的电子合同。” “有借过的应该知道.....点点头、张张嘴、唰唰的拉到最下面,在指定空白区域签个名,钱就到账了。” “这种合同,就具有格式性。” “意思是说......你是这样,别人同样也是啊!” “金融机构没这闲工夫特意来‘坑’你一个人。” “所以....放心大胆的签。” “你都开始借网贷了,肯定缺钱的厉害啊!” “看不看,根本不重要。” “弄到钱才是正途。” “而使用到这种格式条款的行业,有很多。” “这些行业,都具有几个特点.....垄断性、服务对象广泛、大量重复性交易。” “比如:快递、交通运输、电信、保险、金融服务、网购、网络游戏.....等等。” “基本上,算是涵盖了咱们普通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碰到这种合同,大家可以闭着眼睛签。” “如果是因为合同当中的条款出了什么事,那基本上就会上升到群体性事件。” “没人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当然,个别消费者不满意,也可以直接找相对应的‘投诉、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没管一些网友提出的疑问,金胜竖起两根手指道:“第二点,抓大放小。” “抓大:意味着你要牢牢把握合同中,涉及自身核心利益的条款。” “比如:租赁合同。” “租赁物信息?、?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 “确认好这几点核心条款,权益就能有保障。” “哪怕房东破产,房子被查封,你都能安心住着。” “买卖不破租赁。” “很多负债的‘大哥’,便是用这一招来保住房子的。” “再比如:劳动合同?。” “身份信息?、?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工作内容与地点?、违约责任。” “明确以上几点核心,公司便不可能随意找借口开除你。” “如有违反,你完全可以要求赔偿。” “放小:并非放弃原则,而是对非核心的、枝节性的问题,保持开放态度。” “这也是一种谈判技巧。” “通过‘小’处让步,可以换取对方‘大’处的同意。” “很多时候,往往都是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才造成了双方谈崩掉。” “具体的操作方式,就看你们各自悟性了。” 普通的可以随便说。 进阶版本.....那可是要收费的。 弄一期干货出来,挂上网卖个88.8,绝对能行。 随着金胜的话音落下,公屏上顿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金律师,能不能详细说说,怎么样利用‘买卖不破租赁’保住房子,我有个朋友马上就得用上了。” “我住了两年的房子,房东各种挑刺,还拿合同出来说事,但死活就是不退押金,怎么办?” “网贷平台欠了十几万,3年多了都没有起诉我,是不是它们的合同有问题?” “........” 真是生活处处皆法律啊! 金胜并没有出言点拨。 不患寡、而患不均。 自己就算说上三天三夜,都不一定能解答完所有问题。 一个都不回答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已经下午3点半多了。 正准备开口道别的时候,屏幕上连续两根‘萝卜’升起。 一个顶俩,大客户驾到。 金胜无奈,只能重新挂上微笑。 “好,下面我们有请这位名叫‘诚信CY’的网友。” “不过先说好,今天最后一位了。” “等会儿我得去做饭。” “大家见谅哈.....” 一边说着,一边手上操作连线。 听到金胜这么说,网友们又是一通调侃。 “这家庭弟位....一般啊!” “我赞同,估计连哈基米都比不过。” “看到金律师也如此,我心里瞬间平衡了不少。” “楼上是来自川省的耙耳朵老哥吧!” “不会做菜的律师,他就不是一个好男朋友。” “.......” 看到这些评论,柳慧敏笑着解释道:“这是我们商量后定下的规矩。” “上班时间我来下厨,他洗碗。” “双休日他来掌勺,我洗碗。” “法律上,这叫平等原则。” 在金胜的日夜灌输下,柳慧敏偶尔也能来上两句‘法言法语’了。 这时候,连线接通了。 “金律师,你好。” “你好,诚信CY朋友,咱们闲话不多说,直接开始吧!” “好的.....” 对面应了一声后,立即说了起来。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专门做二手房产交易的。” “然后我就投了一点钱给他。” “每个月他都会算好账,给我利润分红。” “我们之间没有签什么协议之类的,只是打了张欠条给我。” “我就想问一下,如果这个项目出事、失败了,那这个钱,我能不能当成欠款去追回啊!” 金胜随口问道:“先明确一下,你到底是投资呀,还是纯粹的借款?” 诚信语气平淡道:“我们一开始说好的就是投资。” “因为他的利润要比LPR的4倍更高,换成利息,就是3分。” 金胜愣了一下。 这个性质.....不就跟上午周辉那个案子差不多嘛! 没想到下午又来一个。 “那欠条上具体是怎么写的?” “就写着我从卡里转了多少钱给他,没有写利率,只写了金额。” “你给了他多少?” “300万。” 嚯....好家伙。 怪不得一出手就是两个大萝卜。 原来是有资本啊! “是你很好的朋友?” “对,我们认识有10来年了,平时就经常联系、玩耍,可以说是羁绊吧!” “明白.....” 金胜恍然般的点了点头。 所谓羁绊,就是彼此之间有‘东西’缠绕在一起,没那么轻易分清楚。 就比如短剧里演的.....现任和白月光,父母的养子养女,老婆的男闺蜜。 “那你具体介绍一下,这位朋友的工作吧!” “就是一些二手房的买卖、垫资,相当于‘过桥’嘛!” “懂了,他是专注于房产这块,给他人提供一个短期金融垫资服务的,对吧!” “对的......” “那他跟你拿的这些钱,真正是用来做这个生意的吗?” “这是肯定的。” “你们之间借了多久,他有没有给过你利息?” “2年多了,利息都有给。” “一直都按照3分给吗?” “对的。” “这个利息钱,你是都拿回来了,还是说继续放在他那里做本金。” “都拿回来了。” “那挺可观的啊!一个月9万,两年216万,马上都要接近本金了。” 诚信沉吟了一下道:“金律师,我就实话跟你说了吧!” “其实真要算起来,我早就已经回本。” “这个生意最开始是在2020年5月份那会儿。” “当时一次聚会,他跟我说在做这个项目,问我要不要参与。” “我没多想就答应了。” “最开始同样是300万,并没有约定3分利息之类的,多的时候,我一个月能分到20来万。” “说真的,这个钱.....让我赚的有些提心吊胆。” “所以在22年11月那会儿算账,我就提了一嘴.....” “毕竟我只出钱,并没有实际参与,干脆就约定一个上限,也就是3分利。” “超过这个部分,我就不要了。” “他能多分钱,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了。” “就是最近吧!我看了很多普法的短视频,总觉得他这个生意,很可能会触犯到什么东西。” “想着万一他要是真出点什么事的话,我这个钱该怎么要回来,还能不能要回来?” 金胜眉头一挑,心里暗暗吐槽了一下。 明明本金都拿回来了,自己又意识到了问题。 那眼下最紧要的事情,不应该是去劝说对方停止继续干这个吗? 结果他关心的问题.....竟然是追回款项。 我滴老天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