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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美食摆摊,但狗血文

第21章 喵喵喵喵喵

结束了一天的摆摊,才不到十点钟。 简云蓝踩着三轮车回到别墅,推开门,开开心心地说:“我回——” 看清门内的情景之后,简云蓝迅速关上门。 一定是他开门的方式不对。 片刻后,简云蓝深呼吸,再次缓缓打开…… 门内,一片狼藉。 茶几翻到在一旁,花瓶不翼而飞,电视机歪倒着。银发黑皮的绝世帅哥坐在沙发上,极有异域风情的金瞳懒懒地眯着。 他的长发高束着个马尾,上衣褪至腰腹,露出线条结实紧绷、富有力量感的上半身,后背是张扬的金红色饕餮纹,一粒汗珠滑过他颈侧,向下流淌,勾勒出块块结实分明的腹肌,没入下腹。 和这性张力拉满的画面完全不符的是,饕餮嘴里咀嚼着半片空调扇叶:“嚼嚼嚼。” 简云蓝:“?” 管家在饕餮身边,如同伺候皇帝的老太监一样,慈爱地笑着:“饕餮大人,这里还有另一种风扇,您要尝尝吗?” 看见简云蓝回来,管家露出欣喜的神情:“少爷,您回来了。” 看,管家可把您最钟爱的帅哥给伺候好了,就等您享用呢! 管家自豪地想,他可是做过调查了,这种三次元中非常少见的‘白毛黑皮’帅哥属性,可是稀缺资源,代餐非常难找。 他一定要帮少爷把饕餮大人伺候好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有职业素养的管家,他从来不会多嘴,更不会去过问为什么饕餮大人一时人、一时狗的。 符合少爷口味的男人,有点特异功能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 看见简云蓝,饕餮三下两下将嘴里的扇叶吞咽下去,不满地说: “人类,本座饿了。” 今天,因为凌晨时帮简云蓝出去买了菜,所以简云蓝出摊时没有带他,让他留在家里补觉。 造成的结果就是,饕餮醒来的时候,饿了。 饿了就要找点吃的。 这个是什么?花瓶?嚼嚼嚼。 这个是什么?空调扇叶?嚼嚼嚼。 这个是什么?电视机?…… 简云蓝看看饕餮,又看看这满地狼藉,又看看一脸姨母笑、邀请他去‘享用’黑皮帅哥的管家。 这是什么地狱绘卷! 深呼吸,又深呼吸,简云蓝挤出微笑。 看着他微笑中带着淡淡死意的脸,饕餮悚然一惊。 简云蓝的面容,让饕餮想起自己曾经闯入阴曹地府大闹时,看到的那些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的、996工作中的那些社畜鬼差。 ……看着还在喘气,其实已经走了好一会儿了。 饕餮警惕起来:“人类,你想对本座干什么?” “饕餮大人,为了日后的长期友好合作,我们有必要进行一些针对性训练。” 简云蓝微笑着说。 饕餮有种不好的预感。 一小时后,市中心的竹锦公园。 竹锦公园,是B市宠物家长们最常去的公园,这里有非常适合遛狗、玩飞盘的大草坪,还有林荫遮阳,沿河走道。不仅遛狗的,还有遛猫,遛乌龟,遛鸟的,之前甚至还有人带着自己养的蜥蜴来晒太阳。 狗狗家长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家毛孩子,互吹彩虹屁: “王叔,你家这法斗养得可真不赖嘿,看这体型,这小鼻子,哎哟。” “哪里哪里,还是杨婶你家的萨摩耶水灵,训得这么听话!” “嘿,要说大型犬,谁比得上顾董家这几条呀,一条赛一条的聪明、健壮,跑得比警犬还快呢……” 被簇拥在人群中间,是一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人,他头发灰白,但精神奕奕。男人手里,牵了足足有五条绳子,五个大型犬乖乖呆在他脚边,听话极了—— 边牧,德牧,金毛,阿拉斯加,甚至还有只哈士奇! 那五条大狗,一看就被养得可好了,各个膘肥体壮,皮毛被打理得光洁顺滑。 顾天承生平没什么特别爱好,就好养狗,待狗比待他自己亲生儿子还好。他最自豪的事情,不是白手起家创建了如日中天的顾氏集团,也不是买下万亩豪宅、私人飞机,更不是曾在纳斯达克敲钟,而是—— 他的狗! 每周来竹锦公园溜达,都是顾天承的高光时刻,在其他狗狗家长的一声声羡慕的夸赞中得意得忘乎所以,不知今夕是何年…… 顾天承敢放话,就这偌大的B市,不会有人的大型犬训得比他好,养得比他结实漂亮! 突然,身边的杨婶指着前方,惊呼出声:“那只狗狗,好漂亮啊!” 众人纷纷看去。 “真结实,真威风呐!” “要说漂亮,哪比得过顾董家的大黑……咦,真的挺漂亮。” “嚯,这肌肉,这身板,和大黑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啊。” 顾天承面色一僵。 德牧大黑,可是具备做警犬的资质,顾天承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它带回家的,是顾天承最自豪最喜爱的毛孩子。 是谁,是谁养的狗,比他的心肝宝贝大黑还漂亮? 顾天承急急循着众人的视线望去。 不远处的人行道上,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牵着条大型犬。 顾天承的视线一下子就被那条狗吸引了。 ——这皮毛,这身形,这矫健流畅的肌肉线条,这一身威风凛凛的华丽银毛。不仅如此,还有那两只毛绒绒挺直的大耳朵,耳朵尖带着火焰般的青红毛,那如宝石般的暗金色瞳孔,简直像是画卷里走出来的神兽…… 可别说,还真是漂亮。 更引人瞩目的,是那大型犬的仪态,它昂首挺胸,有种久居上位者般不怒自威的气质,金瞳漫不经心地半睁着。 俗称,王霸之气! “也就比我家大黑差一点点吧。”顾天承酸溜溜地哼了一声,不愿承认他的心肝,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长得是漂亮,训得可不一定呢。” 爱狗人士都知道,这养狗啊,三分养,七分训。 很多大型犬养得是好看,但训得却很一般,护食、不听指令、甚至扑咬人的,这些都是主人的失职。 王叔说:“是啊是啊,越是漂亮威风的大型犬,越难驯呢,可不是人人都有顾董这样训狗的天赋的。” 顾天承刚刚弯下去的脊背,一下子又挺了起来! 然而。 “毛毛,坐下!”那年轻人出声,手掌平放。 大狗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情愿。 人类,本座又不是狗,凭什么要听你的指令! 年轻人挑眉,凑到大狗耳边说了句话,然后比了个口型…… ‘云吞面。’ 等等,云吞面? 有读懂了唇语的围观群众,不太确定地挠了挠头。 简云蓝说的那句话是:“功德无量勇猛的饕餮大人,小的回去给您做云吞面!” 大狗耳朵抖了抖,神情很明显地陷入激烈挣扎。 片刻后,它低头,顺从地乖乖坐下了。 它的体型实在是优雅漂亮,两只前爪交叠着坐下时,有种难言的高傲贵气,看着让人啧啧称奇。 “不就是坐下吗,谁家的狗都会,不要说大黑了,就是小七都会呢。”顾天承不屑地道,小七是他家的哈士奇,天性难驯爱拆家的,但如今也熟练掌握许多指令了。 谁知,下一秒。 “毛毛,转圈!”大狗转了个漂亮的圈。 “毛毛,作揖!”大狗以两只后脚站立,前爪相握,做了个完美的揖。 “毛毛,跳舞!”在年轻人播放的《霍元甲》音乐中,大狗耳朵抖动,有节奏地随着音乐转圈,打滚,踩着鼓点跳出优美而霸气的舞步。 围观群众:“?” 顾天承:“???” 不是,哥们。 你怕不是在逗我吧!!! “毛毛,飞!” 饕餮:“……” 人类,你不要得寸进尺! 罢了,不跟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就再依他一次吧。 谁让他是功德无量威武勇猛的饕餮大人呢。饕餮得意洋洋地想。 ……更真实一点的想法是: 云吞面。吸溜吸溜。 在短暂的助跑后,饕餮后腿蜷曲,猛一蹬地,腾空而起—— 银色的长毛随风飞舞,它在空中停滞了整整有五秒,金瞳如火焰般燃烧着光,真如从天而降的神兽一般。 众人纷纷叹服。 “哇,精彩精彩!” “这狗也太通人性了吧。” “这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养了这么多年狗,还没见过哪家的狗能这样的。” 顾天承磨了磨牙,感觉心里酸酸的,悻悻地给自己挽尊:“这算不了什么,我家大黑,要是找老师针对性地训练一下,也能……” 大家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 养了一辈子的狗,竟然被年轻人比下去了,这感觉可不好受吧。 突然,身边一个畏畏缩缩的人影飞快撞了下顾天承,顾天承只觉得自己口袋一轻。 他的钱包不见了! “啊,小偷,有小偷!”杨婶尖叫起来。 顾天承一摸口袋,失声道:“我的钱包被偷了!” 钱包里放的证件、信用卡、现金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钱包里有他亡妻的照片……照片上的妻子,还未经受过病痛的折磨,无忧无虑地微笑着,在帮未出世的孩子绣虎头鞋。 妻子走后,他从未再娶,这张照片是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念想。这么多年,他都珍惜地贴身放着,没想到在大街上会被人抢钱包。 顾天承急得满头大汗。 德牧大黑曾经是作为警犬被训练过的,第一时间就冲了过去,“汪汪汪”叫着,但那小偷骑着电动车,跑得飞快,背影变得越来越小,快要看不见了! 突然,一道声音响起: “毛毛,追!” 一道银色身影如闪电般掠过身侧。 那身影快得就像一道飓风,很快把大黑、小七等一众狗狗都甩在身后,白色的死神一般对着那逃跑的小偷步步紧逼,越来越近。 然后,它扑了上去! 那小偷万万没想到,骑着电动车开足马力的他,竟然会被一条狗追上。 “卧槽,什么鬼,狗??!” 一股猛烈无比的力道,带着血腥的弑杀之气,把小偷整个人死死压制在地上。 那大狗居高临下看着他,暗金瞳孔流转着慵懒的红光,有种顶级捕食者的慑人气势。 “啊啊啊,狗狗大人,我错了,我再也不敢偷东西了,呜呜呜……”小偷的鼻涕眼泪一并流了下来,连连磕头。 饕餮:“……” ‘狗狗大人’? 大胆! 饕餮眼神一暗,露出森森的獠牙。 ……小偷竟两眼一翻白,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哼,弱小无耻,鼠辈。 饕餮从小偷身上走下来,悠然自得地用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 警察很快赶来。 听说了‘毛毛’以一己之力击溃了小偷,警察们也都啧啧称奇:“这狗真能干,训得真好啊,我们的警犬都得跟毛毛学习呢。” 其他狗狗家长也围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 “是啊是啊!”“汪汪队立大功”“主人也是训得好,这么大的狗,训练难度不低呢”“真是英勇无匹的好狗狗。” 饕餮得意洋洋地昂了昂头,在一声声夸赞中迷失了自我。 ……这狗是当得越来越熟练了。 “没有那么夸张,”简云蓝牵着饕餮的狗绳,谦逊地笑道,“我只是业余爱好者而已。” 顾天承拿回了自己的钱包,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妻子的照片完好无损,连一丝褶皱都没有。 他再看向简云蓝和饕餮时,那态度立刻就不一样了,带着溢于言表的欣赏赞美。 不久前,顾天承还因为简云蓝的狗养得比他好而酸溜溜、看不上人家呢,但现在—— 简云蓝狗养得好,是他应得的,这就叫英雄出少年! 这狗,也是好狗的,又勇猛又善良,他的大黑还有多修炼修炼,争取向人家看齐! 老泪纵横,顾天承感动地握着简云蓝的手:“小伙子,你和毛毛真的是帮了我大忙啊,说是我的救命恩人也不为过……” 简云蓝说:“哪里哪里,作为一个三好市民,这都是我的分内之事。” 顾天承:“这是我的名片,还有我的电话号码,改天邀请你来我家一聚,一定要给老头子这个机会,好好报答你啊!” 他递过自己的名片,上面写着‘远洲集团董事长’几个鎏金大字。 换成别人,这时估计已经激动地蹦起来了。 ——远洲集团的董事长啊,能让顾董事长欠下这么大的一个人情,这可是泼天的富贵,说是一步登天也不为过! 但简云蓝只是淡淡扫了一眼。 顾天承是谁?不认识。 他在远洲集团楼下摆了几天摊,还是现在才知道,远洲集团的老板姓顾呢。 真是个小说里走出来的姓啊。简云蓝感慨。 难道主角攻也姓这个?没这么巧吧,哈哈。 简云蓝把名片放进口袋里,并不打算跟对方有进一步的接触,因为,简云蓝并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大事,随手的善举而已。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顾天承感动地继续说:“老头子我,平时没什么爱好,就好养养狗,以后也可以一起交流交流养狗心得。” “哦?”简云蓝有点感兴趣了。 “我也是最近才开始养狗的,很多事都不懂,如果顾老先生愿意赐教,那就再好不过了。” 顾天承:“哈哈哈,你才开始养狗?小友真是谦虚。” 明明训狗训得这么好,却说自己才开始养,顾天承想,这孩子真是有谦逊藏拙的美德啊,这在当代年轻人里可不多见了呢。 看着简云蓝,顾天承是越看越欣赏,连连点头。 真是个好孩子啊! 万界直播间。 【……】 【好的,简老板不认识顾董,我为什么丝毫不觉得意外呢】 【饕餮大人,原来是这么可爱帅气的吗……(吐血)(吐血身亡)这还是曾经那个威震万界、残暴弑杀的上古凶兽吗!】 【简老板!不!认识!顾董!】 【这是什么天漏被简老板捡到了啊啊啊啊,不仅卖了顾董这么大一个人情,还让顾董非常欣赏他。原著里的顾董事长明明威仪无比,城府极深啊,谁知道他的最大爱好是养狗(摔)】 【新观众,主播竟然不认识顾天承吗哈哈哈,他下一步是不是要说,自己不知道《偏执独占》的主角攻是谁啊,应该是装的吧???老观众你们快告诉我他是装的对吧QAQ??】 【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他可能……真的不知道……】 . 周三,早上六点半。 窗帘布唰地一声被拉开,贝诗看着床上的男朋友,轻声说:“宝贝,起床了。” 张默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老婆,你怎么起这么早……” 他看一眼手表,惨叫出声:“六点半?!你认真的吗?!” 作为产品经理狗,他们的作息和常人不一样,经常晚上八九点甚至十点才下班,因此上班时间也比正常人要晚,十点钟打卡,甚至十一点都可以。 平时,张默都是睡到至少九点,再急匆匆咬着面包出门去赶九点二十分的大巴。 而今天,贝诗竟然早上六点钟就把他叫醒,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张默两眼一翻,快昏过去了。 “你不是一直想我送你去上班吗,”贝诗的语气温柔似水,但听着不知为何,有种难言的诡异,她微笑着说,“今天我送你去上班呀~” 愣了片刻后,张默有些感动。 原来,这就是贝诗提前叫醒他的原因。 之前他错过大巴、要贝诗送时,她都是不情不愿的。 对于每天黑白颠倒的经纪人来说,能睡一个懒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今天,贝诗竟然主动要送他上班,为此还早起了! 这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看来,老婆嘴上说不在乎他的死活,心里还是爱他的。 张默看着穿戴整齐的贝诗,越看越高兴。为了送他上班,贝诗竟然化了妆、穿了漂亮衣服、还喷了香水! 这可是他们几年前刚刚开始恋爱时才有的待遇啊。 张默起床洗漱换衣服,虽然睡眠不足,但整个人都是飘飘然的,他刮胡子,换上高级西装,喷古龙水。 洗手间暗格小抽屉里放着一枚钻戒,是他攒钱很久买下的,张默一直在思考什么时候求婚最合适呢。 也许,今天就是那个特殊的日子! 张默美滋滋地把戒指放进口袋里,对于一个奋斗多年的恋爱脑社畜来说,没有什么比甜蜜爱情更滋养人的了。 打工这么久沉淀的郁闷都一扫而空,张默感觉尸体暖暖的。 等张默洗漱出来,贝诗已经连鞋子都换好了,整个人显得迷之容光焕发:“宝贝,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现在就走?”张默有点惊讶,“才七点。” 开车过去也就四十分钟,他可是十点才上班呢。 “是呀是呀,”贝诗信誓旦旦说,“万一堵车,排队晚……不是,你上班迟到就不好了,要给领导留个好印象嘛。” 什么给领导留个好印象,他又不是新来的实习生,他在远洲集团已经打工七年了啊! 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川省耙耳朵,对于老婆的决策,张默从来都是无条件服从的。 张默点点头:“好吧,那就出发。” 虽然遇上了早高峰堵车,但一个半小时后,早晨八点半,贝诗的特斯拉停在了远洲集团楼下。 看着眼神专注、熟练地打倒车挡倒车入库的贝诗,张默眼里满是爱心,觉得贝诗实在是太帅气了,不仅为了送他上班早起,还对他这么温柔,他何德何能! 老婆太爱我了怎么办.jpg 车到了,贝诗却没有动作,没有催促张默去上班。她坐在车里,眼神深沉而锐利,看着公司楼下的某个角落。 张默:“?” 张默:“老婆,你看着那里干什么呢?” 如果他没记错,那个角落……好像是炒饭摊的位置? 贝诗咳了咳,收回视线,笑道:“没什么,那里有只小猫,看起来可好吃——不是,可好看了。” 张默:“哦哦。” 两人又不说话了。 在那阵难言的沉默中,张默拿过公文包,迟疑地说: “老婆……那我就先走了,你回、回去的路上小心?” 贝诗却一把拉住了他。 她有些吞吞吐吐,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你别走,我有事想拜托你。” 张默心跳漏了一拍。 难道贝诗和他心意相通,今天这么完美的打扮,这么热情地对待他,难道……她也想要求婚? 有事拜托他,是拜托他——余生请多指教? 张默摸着口袋里那个戒指盒,吞咽了一下口水,心跳飞快,酝酿着等会要说的话。 好激动,好紧张。 而贝诗看着远处炒饭摊的角落,警惕地扫射着周围任何潜在的‘竞争对手’,也吞咽了一下口水。 好激动,好紧张。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突然,远处传来三轮车的清脆按铃声。 “时间到了……”贝诗喃喃道,眼神炽热。 “是啊,时间到了,但我们的爱却永恒。”张默含情脉脉地看着贝诗,同样眼神炽热。 心头燃烧着无尽的柔情,张默下了车,单膝跪下,“亲爱的,这么多年,我有一句话藏在心头,想要跟你讲……” 他颤抖着掏出口袋里的戒指:“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嫁——” “……吃炒饭的时间到了!” 贝诗看着远处简老板的炒饭摊,口水直流,挥舞着双手快乐无比地、猿形毕露地向炒饭摊狂奔而去,边跑边喊: “张默你这家伙倒是跟上啊,磨磨唧唧愣在原地干什么!” 贝诗回头,看着单膝跪地、握着钻戒的张默。 张默也眼泪汪汪地看着她。 “……” “……” 这么多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