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穷人
第三章弓弩
李过晃荡着小脑袋:“黑叔,你就别担那份心了。西秦必败,唐军必胜”
李黑闼笑了笑:“为什么?”
李过一时语塞。他心想:我总不能说我当然知道因为我是莫名其妙从一千三百多年后来的。当然说了也没用,结果无非两条。一博来众人阵阵笑声。二招来一帮不知所谓的大夫。
李过拽了拽缰绳,让刘黑闼停住了马。然后非常严肃的看着他:“相信我,没错的。”先是八岁的李崇义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接着大家纷纷哈哈大笑。
李过有些恼了,把他那稚嫩的嗓音提到最高:“少年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黑叔,我知道你天生就是那种要驰骋沙场的将军,不用管我,你去吧”
“天啊。”不等刘黑闼反映过来,李瑰已经尖叫一声:“过儿,你不是最讨厌书的吗?现在竟然出口成诗?真是太让我吃惊了。少年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这诗写的太棒了。这诗是谁写的?你还记得全诗吗?”
苍天啊。李过心里痛苦的呻吟了一声。不是说好了不剽窃他人的诗词吗?这一不小心还是做了个孔乙己。偷诗不算偷吧?当然真要能够偷成一诗仙、诗圣、诗鬼的倒也无所谓。可惜,李过从小就对中国古文化不敢兴趣。虽然学过的诗词不少,但是能完整记得只有“床上明月光”“锄禾日当午”“鹅、鹅、鹅”那么六七首。其他也就是灵感来了,时不时的东一榔头西一棒锤的记得那么一两句。这两句也一样,除了依稀记得是李贺写的,其他的例如诗名,上下句之类的一概不知。与其作个半桶水,将来让人失望,还不如从一开始我这水桶里就不装水。连希望都没有,自然也就谈不成失望。当李过发现自己来到唐朝以后竟然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准确地说是一个贵族家庭的时候,他就做好了这样的打算。当然这么做,他在行,或者说拿手。因为他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的十八个年头里,正是这样在他人眼里浑浑噩噩的,在自己心里快快乐乐的生活着。而当他知道自己竟然是李渊的亲戚,准确地说是李渊的七叔的李蔚的长子李安的次子李孝恭的三儿子。简而言之就是叔爷。而伟大的唐太宗李世民则是他的堂兄,虽然稍微有点远。但是不管怎么样,皇亲是没的跑了。虽然当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李渊刚刚开始起义,大唐帝国还不见踪影。他还是捂着嘴笑了足有半个时辰。
在逃亡的路上,他也经常在梦中笑醒。他扪心自问:为什么我的运气总是这么好呢?种种事实证明,他的运气的确不错,应该说相当不错。
在唐朝出生以前,他叫白小天。别看这名字不怎么样,但是他的的确确是个宝。在他**妈眼里简直就是无价之宝。别的不说,单说他从小学开始,在哪上学,他**就在学校附近买一套房就可以看出对他的宠爱程度了。由于成绩不佳的缘故,他**妈是想尽一切办法创造条件。结果小学转两次学。初中转了一次学校。前后,为了更好的上学,张家就多了四处住宅。到了高中,更好。眼看着成绩平平的白小天将来考大学肯定成问题,即使勉强过关,恐怕也只能就三流学校三流专业了。这怎么能行。这怎么能行,于是一番张罗后,高二那年去了美国。半年语言学校后接着在澳大利亚上高二。
白小天本人倒是无忧无虑,快乐自在。因为他知道家里虽然不是大福大贵,但是几百万还是有滴。我的天,几百万,就算是一百人民币,要用手数起来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何况是花,所以白小天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当然他顺便要高喊一句:独生子女好,计划生育万岁万万岁
本来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可惜天有不测风云。话说白小天到澳大利亚语言学校的时候遇上一漂亮美眉。在美眉毛前面还要加上漂亮二字,确实一点不夸张。漂亮美眉来自西安,是来澳州高一的。于是白小天死缠烂打,对父母说自己要高一。原因就是自己耽误的功课太多,高二跟不上。自然白小天成功了,不但了高一,而且获得美眉的芳心。暑假期间二人一同从澳洲一起飞往西安。
老实说,对这座号称走三步就会踢到一块秦砖汉瓦的历史名城,白小天兴趣缺缺。但是原某历史博物馆副馆长的美眉她爹却是兴趣盎然的毛遂自荐,做了他的导游。还好有美眉在旁,大家各乐各的,也算各得其所了。游览的第三天,美眉她爹说是要带他们去看看李晦墓。碑文上记录着墓主人姓李名晦,是唐秋官尚书,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长。他生于唐贞元年间,死于武则天时期。公元698年是他下葬的时间,也是墓内这批三彩器的确切纪年专家认定,这确实是迄今为止拥有确切纪年最早的三彩俑据他说当时从墓中出土了139件唐三彩,这个重大发现轰动了整个考古界。因为这次出土的三彩俑,非同一般。它们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唐三彩,器物表面的很多纹路,并不是上釉后烧制出来的,而是直接画上去的。这是一批原始的三彩器物,它们很有可能是最早的三彩俑
生活多么美好,却要去参观什么古墓。好在是白天。路上美眉她爹絮絮叨叨的介绍着,可惜白小天左耳朵进,右耳朵,尽忙在和美眉眉目传情了。只是隐隐约约记得墓主人姓李名晦,是唐秋官尚书,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长。死于武则天时期。公元698年是他下葬的时间。
参观古墓的过程至今白小天也记的不太清楚。只是模模糊糊的记得,有个游客耳朵里塞着一个MP3,在边上哼着《梦回唐朝》。准确地说,不能说是哼,因为他的声音颇大。
菊花古剑和酒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的月亮开元盛事令人神往
风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乡仇
雪映不出山河
月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梦醒无梦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男耕女织丝路繁忙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词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今宵杯中映不出明月霓虹闪烁歌舞升平
只因那五音不全的故事木然唱合没人失落甚麽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忆昔开元全盛日天下朋友皆胶漆
眼界无穷世界宽安得广厦千万间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梦醒无酒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词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彷佛回到梦里唐朝
老实得说,白小天对于摇滚乐没有什么好感,他直接把它归类于颓废音乐,
外卷之重生终结者
外卷之重生终结者
南宫勇:既然老天让我穿越,那我决不辜负您老人家的厚爱。轰轰烈烈干一场,让全世界匍匐在我的脚下。世界一统是趋势,谁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呢?大家说是不是?
钱云川:虽然我是个穿越者,但我从不贪心,我只对MONEY有兴趣。我的愿望只不过是要让美国金融危机持续三天,就不会四天;石油每桶200美元,它就既不会是201美元,也不决不会是199美元,我的愿望真的不高。
白小天:金钱诚可贵,权力价更高,若为美女故,二者皆可抛。我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不管你是黑肤、白肤、黄肤、棕肤,不管你是黑瞳、蓝瞳、褐瞳、棕瞳,是美女都OVER。千万不要说我**,我只不过是滥情而已,其实我非常挑剔。容貌我所欲也,气质亦我所欲也。这个世界气质美女日渐稀少,不过我相信终有一天我能一网打尽。因为我是穿越者,我认为我有这个资格。
…………
“表姐,求你看在我们是亲戚的份上,放过我吧你放心我绝不会说出去的。”白小天眼泪与口水齐下,其状惨不可言,双手拉扯着欧阳小艺的衣角:“要不,你把我们关起来。你们走你们的,这总可以了吧”
“不行。”欧阳小艺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然后柔声细语:“小天,你放心。这次行动绝对安全。你放心,你应该相信我总不会害你的吧。”
即使穿着一身野战服也给人感觉肌肉虬结的南宫勇大步走了过来,一开腔沙哑的声音就像敲响了一口破锣:“小子,你以为我们想带着你一起走啊?穿越是想去就可以去的,就你这熊样,要不是你正好撞上,你就是哭着喊着我们也不会带上你?你哭什么哭?我们是要去开创全新的世界,去振兴中华,复兴华夏……”
“是啊、是啊,这么伟大的行动怎么能带上我们这两个累赘呢?我们什么都不懂,如果拖累了大家,那就不好了。”白小天一边说一边用胳膊拱了拱身边的西门霈霈。
西门霈霈杏眼怒睁,右手猛的把白小天一推:“白小天,我告诉:你别闹了。你这样,有意思吗?咱们说好了的,好和好散。你这算什么?我告诉你,你这个编剧水平太差。我不陪你玩了,我回家了。”
说完,西门霈霈头一抬,昂首向外走。
南宫勇两个大步就跨到了西门霈霈的身后,左手一把从后面卡住了她的脖子,同时右手飞快的从腰侧拔出一把匕首。
“不要,表姐,不要啊。”白小天发出声嘶力竭的叫喊:“我跟你走,我们跟你们走,还不行吗?”
“阿勇。”几乎同时,欧阳晓艺大叫一声。
南宫勇握着匕首的右手高高扬起,反手一敲。然后松开左手,默默地离开了。
西门霈霈“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霈霈。”白小天大叫着冲了上去,抱着她一阵摇晃,可惜她全无反应。
欧阳晓艺蹲在了他们身边:“放心吧,她只是昏过去了。没什么大碍。你们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一下,再过两个小时,我们就行动了。”
“走。”白小天恶狠狠的瞪着她:“从今以后,我们不是亲戚。”
欧阳晓艺嘴里翕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放弃了。无奈的笑笑,转身离去了。
………………
白小天坐在地上,斜抱着西门霈霈。右手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脸,拂去飘到她脸上的几缕秀发,灯光下的西门霈霈静静的躺着,白小天仔细的端详着,一年多没见,她的皮肤比以前更白皙,身材丰满许多,脸庞去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女性的秀美。一年前的小姑娘如今是彻底变成大美女了。
白小天叹了口气,晃了晃脑袋:“这以前真的不是梦吗?”
白小天仔细的回忆着。
大前天,十六岁的白小天接到了留学美国的女友西门霈霈的电话。她要回国了。寒假刚开始,就收到了这份意想不到的惊喜,让白小天高兴万分。
谁说少年不识愁,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白小天就对当时的同桌西门霈霈有莫名的好感。也许是苍天有眼吧,他们小学同班、初中同班、高中还同班。直到高一下学期,西门霈霈要去美国留学。虽然说在小学里,小情侣们就不在少数,到了高中更是比比皆是,但是比较内向的白小天还是一直把这份感情默默的埋在心里。直到这时,他实在忍不住了。鼓足了勇气终于获得了西门霈霈的芳心。
接着,就是一年半的时分离。虽然说如今网络发达,隔三岔五的他们就在网上互诉衷肠一番,但是毕竟时差相距九个小时。作息时间不同、生活环境不同,让白小天感到怎一个愁字了得。因此这段时间,也因此他的吉他水平突飞猛进,在学校里被不少同学称为“吉他王子”。
昨天,白小天特意去机场接了西门霈霈。不过,这一回接到的还有一个惊雷。西门霈霈提出要和他分手。一个晚上,痛苦煎熬着这个十六岁的少年。
今天,白小天决定要和西门霈霈好好谈一谈。两人见面后,白小天觉得应该找一个良好的环境,郊外的青云湖边自然是最佳选项,因为一年半前,正是在那里白小天鼓足勇气西门霈霈示爱。要去青云湖自然需要交通工具,白小天脑子一转,认为最佳的交通工具莫过于摩托车了。因此他就拉着西门霈霈来找欧阳晓艺。因为表姐欧阳晓艺有一辆本田_CBR954,虽然电话没打通,但是因为过年的时候他在欧阳晓艺的住处住了一段时间,所以他有钥匙,最后他和西门霈霈就直接去了。看见摩托车停在楼下,白小天很高兴,他知道钥匙一般就挂在进门左边的墙上。可是当他打开欧阳小艺家的门时候,他惊呆了。房间简直成了大仓库,还没来得及细看。一个黑影忽然从卧室里冲了出来,接着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后就发现他和西门霈霈被带到了这个不知名的大仓库。接着就被表姐欧阳小艺告诉了一件让他难以置信的事情。
原来十年前科学家南宫天明发现了一块巨石。它的材质是地球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估计很可能是陨石。最让他吃惊的是这一块体积约两立方米的陨石含有惊人的能量,这让他狂喜万分。身为流体力学和材料学博士的他一直以来都是爱因斯坦的崇拜者。他坚信只要速度足够快,时间是可以逆转的。他从理论上进行了充分的验证,可是最主要的难题就是无法构建一个能产生所需高速的动力源,即使是核能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平。但是这块陨石的获得使这个难题迎刃而解。
一年前,南宫天明的“穿越时空系统”建造成功。并且连续作了五次试验。南宫天明认为试验室成功的。但是问题还是不少。第一是传送罩里的穿送物(前后共二十条狗)的确是凭空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是去了哪里却无从得知。第二是南宫天明发现自从第一次实验之后陨石正在不断的衰减。根据这样的衰减速度,即使不再做实验,一年之后陨石也没有办法再提供试验所需的能量。
最后,南宫天明决定来一次穿越大行动。因为再试验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而更重要的是南宫天明不但是一个科学家还是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当然如果再年轻四十岁的话,也许他还能获得另一个称呼——愤青。
作为南宫天明的孙子——南宫勇是被南宫天明给予厚望的。十年前发现陨石之后,南宫天明就有意培养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军官。南宫勇也没有让他失望,二十五岁的他已经是一名优秀的特种兵少校。而他的女友女子特种兵少尉欧阳晓艺在一年前也加入了这个组织,并成为了干将。
半年里,他们一方面仔细挑选志同道合者,另一方面多方筹集物资。可是就在预定行动前一天,南宫勇和欧阳晓艺正准备把半年前抢劫金库后一直贮放在欧阳晓艺家里的1.5吨黄金运回发射点的时候,白小天开门而入了。
打晕白小天和西门霈霈并把他们带回发射点后,经过商量他们决定带着白小天和西门霈霈一起穿越。
“疯子、一群疯子。”白小天懊丧的摇着头。
“小天,时间到了,跟我走吧。”门再次推开,进来的是欧阳晓艺,她换了一件花色的连衣裙。
“表姐,我真的求你了,你大慈大悲,就放过我们吧你们马上就走了,我们就是想要妨碍你们也不可能啊。”白小天“扑通”一下跪了下来,声泪俱下:“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家里有吃有穿、有车有房、我真的不想去玩什么穿越……”
“起来,小天快起来”欧阳晓艺一脸为难。
“好了没有。”南宫勇的破锣嗓子再次响起。
“阿勇,你看能不能……”欧阳晓艺把他拉到一旁,小声商量着。
外卷之异界
外卷之异界
西门吹雨(曼克阿西):莫名其妙在这个异世界重生了。我自然不能给重生者摸黑,不能白到此一游吧。我的要求也不高,法神、剑神、斗神能占其中之一也就够了。至于权势、女人、金钱,当然多多益善。不过,有了实力,这些东西还怕少吗?说真的,这里看起来危险,但实际上玩心眼差远了。同志们啊,此处,钱多,人傻,速来啊
东郭建国:我这个人一点也不贪心。不过老天既然让我在这个异界重生,如果还和上辈子一样平平凡凡、庸庸碌碌的过一辈子,似乎也太瞧不起天老爷这位对我青睐有加的老爷子了吧。只是呢,我这个人真的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当然,也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闲散,(当然或者很多看我不顺眼的人说我比较懒,这我并不否认,懒其实也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强大的推动力之一不是?)。因此对于做官和修炼,我都没什么兴趣,我只对钱和女人感兴趣,什么?说我低级趣味?切,老天爷安排的,你不服气,尽管投诉去,谁让咱是重生者呢?
富贵:别人重生,我也重生。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别人重生是人,享受富贵荣华、佳酿美人,而我残羹冷饭不说,最后还落个剥皮拆骨成了别人的盘中餐。为什么?我不服。什么?二十二年前,我的确是条狗?我还是不服。再忍两年?奶奶的,做狗的日子,我一天都待不下去,何况两年?慢着、二十年?奶奶的,那我不是得二世为狗?天啊,救救我吧?我要回家我不要重生
白小天(瑟.费利克斯):重生者已经够牛了,
老天帮你们作弊,还不够牛
可你们也不能太牛了吧?总得给别人一条活路吧?
社会需要和谐,世界需要平衡。
没法子,俺这个重生终结者只能重装上场了!
大道上,一溜人马疾驰而来,十余人皆是高头大马。中间护卫着一辆黑色的马车。
“塔克,再快一点”马车里探出一个清雅秀丽的金发少女。
“是,二小姐。”马夫塔克狠狠地抽了一鞭。马儿吃痛,竭尽全力的向前飞奔。
“露西。用的着这么着急嘛。瓦捷城这样的小地方百花会有什么可看的?”马车里一个浓眉大眼的红发青年摇头叹息:“这路可不平,小心翻车。”
“大哥,我听说今年鲁尔城的百花会增加了有奖竞猜活动哦。鲁尔城附近的有点名望的家族都参加了,奖品可是不菲哟。”少女说话时忽闪着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说完了右手支着腮帮一脸的向往。
“切,这种小地方能有什么好奖品。”浓眉青年一脸不耐。
“大哥,我可听说。这届的百花会可是帕伊家族主办的哦。”原本靠在马车一角睡觉的一个男孩忽然接口说道。
浓眉青年脸色一呆,嘴里喃喃的说道:“帕伊家族……”
“是啊,听说帕伊家族的天才少女凯瑟琳还亲自出了题呢”男孩说完冲着青年做了个鬼脸。
“你是说……凯瑟琳也会去。”浓眉青年激动地紧紧握住了少年的手。
“是啊,大哥。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呀。”
“哎——”青年长长的叹了口气:“见了面又能怎么样呢?”他沉吟片刻后正色道:“算了,我还是不去了。塔克,停车”
“吁——吁——”塔克赶忙拉紧缰绳。
少年大声叫道:“塔克,大哥开玩笑呢。目标——瓦捷城,加速前进。”
塔克迟疑了一下,马车继续向前。
“阿瑟,你这是……”青年紧皱眉头,欲言又止。
“大哥,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每一个成功者都需要自己努力的去争取。你想:不争,怎么可能取呢?”少年笑呵呵的说。
“没用的,上个月在学院里她……”青年声音越来越小:“她……已经公开拒绝我了。”
“是啊,这事恐怕……有难度哦。”金发少女苦恼的抓着头,似乎想要抓出什么主意来帮大哥。
“大哥,你有没有看过一本很有名的?那里面的男主人公向女主人公求了一百次婚都被拒了。可是他坚持不懈,最后第一百零一次,他成功了。”少年摇头晃脑:“所以大哥你要记住:泡妞贵在坚持,男人就要皮厚。”
“噗嗤。小流氓。”少女忍不住笑出声来,一边笑,一边用拳头捶打着少年。
“一百零一次求婚?”青年狐疑的望着少年:“有这种小说?”
“当然。这书还是二姐借给我看的呢”
在少年隐蔽的轻轻地踢了少女一脚后,少女止住笑,连忙点头:“是啊,是啊。这可是很有名的畅销小说呢。我们班上的女孩看了小说之后,都感动得哭了。”
不等青年开口,少年连忙说道:“大哥,你可要加油哦。要不然弟弟我可看不起哦。”
少女也握紧拳头挥舞着:“大哥,加油。我看好你。”
“可是……我……我是长子啊。”青年沮丧的摇着头:“帕伊家族是不可能不让凯瑟琳嫁给贵族的。”
马车里顿时沉默起来。
马车里的兄妹三人都是莱特帝国戈弗雷.费利克斯伯爵的儿女:十八岁的长子安迪.费利克斯、十三岁的二女露西.费利克斯、十二岁的四子瑟.费利克斯。
莱特帝国是西大陆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国家。帝国从四百年前建国时,卡尔大帝就颁布了爵位继承法——幼子继承法。主要包括三条内容:一:所有的世袭贵族的爵位和财产都将由最小的儿子继承。二继承者必须至少是中级职业者。三: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则该家族的爵位荣誉将取消。
因为安迪是费利克斯家的长子,所以一般来说家族的爵位是不可能由他来继承。当然除非他的两个弟弟都不在了。
“大哥,别沮丧。你可是天才拳师耶。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是拳师了。你不是也说在帝国魔武学院的学生中你称第二没人敢当第一嘛。你不是说你的导师们都说最多再要十年你就能成为格斗家嘛。帝国的法律不是有明文规定,任何被帝国承认的高级职业者只要宣誓为帝国效力,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爵位,虽然这种爵位不能够世袭,但是这也是贵族啊。”少年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而且那个时候大哥你才二十八岁。这么年轻的高级职业者不要说整个帝国,就是整个西大陆,不、全世界恐怕也没有几个。这么年轻有为,只要稍微再有点功绩,再加上我们的家族的关系,我看被帝国加封为世袭贵族也不是很困难的事。”
“这小脑袋怎么这么好使呢。”露西笑眯眯的摸着阿瑟的脑袋,不过那架势让阿瑟想起老农在西瓜地里挑西瓜,觉得有些不寒而栗。于是他赶紧把身子向后挪。可是露西不依,紧紧地按着:“我偏要摸。”
男孩阿瑟无可奈何长叹一声:“哎,这人长的太俊就是没办法呀。”
露西白了他一眼:“长的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说完之后,才知道这话把自己也给骂进去了顿时两眼瞪的象个铜铃:“不许笑”
不待她说完话,阿瑟已经弓着身子笑成了一团,手指着她:“那我以后就叫你狗姐了。”
“你敢。”露西转瞬一笑:“你是我弟弟,你骂我就是骂你自己。”
“好了,好了。别闹了。”安迪忧心忡忡。
露西和阿瑟没再说话,只是看着他。
“刚才阿瑟说的倒是不错,可是时间不等人啊。就算我再努力,要成为格斗家,最少也要七、八年,而且万事难料,说不定要个十来年。可是……帕伊家族怎么可能让凯瑟琳等我这么久呢?”
“这倒是。”露西点头。帝国虽然没有对女子出嫁的年龄作明文规定,但是一般平民女子都在十五、六岁,而贵族稍晚点,但也一般在十七、八岁,极少有超过二十岁的女子还未出阁的。想到这里,露西也皱起眉头来,再有两个月她就满十四岁了。虽然她在魔武学院学习,但是却也知道从去年开始就陆陆续续有人到家里来提亲。父母一直推托说她年龄还小,暂时不考虑。但是再有两年她就要从魔武学院毕业了。到了那个时候……,两年时间一晃就过,想到这里,她心里阵阵莫名的惶恐。
“大哥,你说贵族为什么不愿意让儿女和平民通婚?”
安迪看着阿瑟红仆仆的脸:“这还用说嘛。门当户对嘛。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差距简直就是天和地。其中最突出的,根据《帝国田地管理法》没有爵位的平民最多只能拥有五十亩地,如有隐瞒,多出的土地,帝国不但有权利没收,本人还要收监一至三年。”
阿瑟笑嘻嘻的说道:“想不到大哥还精通帝国法律。”
“有什么办法。”安迪苦笑:“从古到今,这土地就是最稳固,也是大家都向往的财产。当初帝国初建,卡尔大帝就颁布了《帝国田地管理法》。每个十六岁的成年男子都能得到四亩的平民田。而贵族们根据爵位也可以从五十亩到一千亩的勋爵田。这些田地都是不能够买卖的。平民们一但去世,田地就会被帝国收回,而勋爵田只能由爵位继承者来继承。而且还规定平民们即使再有钱,除平民田以外一个人最多只能拥有五十亩田。贵族们根据不同的爵位则可以最多拥有从两百亩到两千亩的田地。”
露西从惶恐中回过神来,撅着嘴:“这法律也太不合理了。人家有钱,你管人家买多少田了。”
“头发长,见识短。”阿瑟不屑的撇撇嘴。
“你说什么?”露西挥舞着小拳头。
“我这是实事求是。”阿瑟把小胸脯一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卡尔大帝不愧是千古风流人物。一部田地法解决了几千年大陆周而复始的死循环。”
见露西和安迪不解,他继续说道:“你们想必也知道,西大陆从有文字记载的这三千多年来兴旺、覆灭的国家数以百计。在你们的记忆中历史上有哪个帝国立国超过三百年的嘛?”
“好像没有。”露西摇了摇头:“你这一说,我才发现我们帝国现在已经是有史以来最长的王朝了。为什么呢?难道就是因为这田地管理法?”
“差不多吧。”阿瑟把背往后一靠,斜躺在马车上:“历史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国家覆灭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土地兼并太严重。历史上比卡尔帝国更强大的王朝有不少,甚至还出现过三个统一了整个西大陆的强大王朝,可惜都是昙花一现,都没有超过六十年。而帝国这四百多年来除了发生过几次因为王子不合争夺王位而引发的内乱外,就没有发生过什么大的内部震荡。千人以上的农民起义更是一起也没有发生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呀。”
安迪坐在一边若有所思。
露西不甘心的问了一句:“为什么呢?”
“因为每个成年的十六岁男子都能得到四亩的平民田,孤、寡的女人也能得到相等的平民田。这样就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帝国平民的基本生存权。即使是最恶劣的情况,一个除了平民田外一无所有的寡妇拉扯着几个小孩,只要不遇上大的灾荒,而本人又不懒惰,生活还是能够过的去的。要知道普通百姓的要求其实不高,只要还能够活下去,有几个人会去走上对抗帝国的道路呢?”阿瑟继续保持着不缓不疾的语气:“而至于贵族,虽然得到了一定的特权。但是却也得到了明文的限制。不管是贵族还是有钱的商人们都不能得到太多的土地,或者说土地的兼并一直维持在一个相当低的水平上。再加上《爵位继承法》的实施,基本上保证了帝国的土地百分之八十以上实际控制在帝国皇室手中。”
“《爵位继承法》和这有什么关系呀?”露西又问道。
阿瑟不回答,反而笑眯眯的问道:“二姐,你知道卡尔大帝为什么要颁布幼子继承法吗?”
“我又不认识他?我怎么知道?”露西没好气地说。
“因为所有的世袭贵族的爵位和财产都将由最小的儿子继承。这就最大程度的限制了贵族子弟的人口数量,最大程度的遏制住了贵族家族的发展速度?”
阿瑟的话刚说到一半,安迪恍然大悟的接过话去:“我明白了。贵族之间的婚姻对象大多是贵族,而正是因为《爵位继承法》,所以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没,但是帝国的贵族们基本上都采取了一夫一妻制。”
“为什么?”露西忍不住脱口而问。
“我怎么有你这么个傻姐?”阿瑟不顾露西德白眼,一边说一边摇头:“很简单嘛。那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继承爵位?如果有妻有妾的话,谁又能够保证她的儿子就是最小的儿子?”
“我明白了。我原来还一直纳闷为什么贵族大多数都是一夫一妻,那些商人甚至一般的平民反而有很多一夫多妻的,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一直以为这是教育的原因。贵族的男子因为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才不会那么不要脸。想不到竟然是这个原因,真是让人失望。”露西一脸沮丧。
“男人多讨几个老婆就成不要脸啦。这什么歪理?”阿瑟一脸的不屑。
“就是不要脸。”露西叉着腰想站起身来,可惜马车里不够高,头一下顶住了马车顶,她一边抚摸着撞痛的地方一边还坚持着:“就是不要脸,就是”
“停、停、停。跑题了、跑题了啊”安迪用力的敲击着马车的车窗发出“嘭嘭”的声音:“原本不是说帮我追凯瑟琳的嘛。这都跑到哪去了?”
露西悻悻的坐了下来。
阿瑟吐了吐舌头:“大哥,别急。这事包在我身上了。”
“就你。”露西重新又想站起来,不过,抬头望了马车顶,还是放弃了。她伸出右手食指指了一下阿瑟,然后在自己的肩膀处比划了一下:“小屁孩子。”
“切,有志不在年高,有智不在个高。”阿瑟拍了拍胸脯:“想我瑟.费利克斯那镇是天纵其才。三个月会说话;半年会走路;一岁会唱歌;两岁造牙刷;三岁改制新式剪刀;四岁教会大家选种;五岁教会大家养蜜蜂;六岁极力推广种植冬麦;七岁倡导把小麦作为首选粮作物;八岁发明了马鞍、马镫;九岁发明了包子、饺子、油条和面条;十岁发明了新式牙粉;十一岁发明了弩箭;去年我还帮家族的作坊改进了纸……”
“自大狂、自大狂……”露西不停的撇嘴,阿瑟没说一句,她就跟着说一句自大狂,只是声音越来越小。一直以来大家都称呼阿瑟为神童,露西自己也常常在老师、同学、朋友面前得意洋洋的介绍自己是神通阿瑟的姐姐。不过,也许是太过熟悉,也许是从小阿瑟带给她和家人的吃惊太多了的缘故,对于阿瑟的种种让人瞠目结舌的行为她没有太多的吃惊。可是随着阿瑟自己这么一说,露西这么一联想,她觉得自己的弟弟简直是太伟大了。据妈妈说仅是家族采用了阿瑟所提议的用泥水选种以后,粮食产量就提高一半还多。至于之后的推广冬麦,和缩小粟、黍的种植面积、把小麦作为首选粮作物,由父亲上书国王陛下卡尔森大帝并被采纳以后,整个帝国更是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据说国王陛下兴高采烈的欢呼:“帝国再也不用为粮食而发愁了。”也正因为这个缘故,父亲从一个原本赋闲的世袭子爵被加封为世袭侯爵,并被认命为约克郡的财政长。没过两年又因为阿瑟发明了马鞍、马镫之后使得帝国的骑兵战斗力大涨,在和达克王国作战中让世人大吃一惊。
莱特帝国虽然不管是人口、土地面积还有经济都是西大陆之首,但是军力却远逊于政教合一的达克王国。因此在历次冲突中,历来莱特帝国都是应战的一方,而且都是依托坚固的城池、关隘,靠着坚壁清野,消耗到达克王国粮穷箭尽,无以为继退兵为止。可是在莱特历四百三十年夏天的那场冲突中,达克王国退兵之后,莱特帝国的军队紧随其后,穷追不舍,深入达克王国三百里,不但歼灭了达克王国左路军的十万人马,而且击毙了达克国的三名黑衣主教,而且俘虏了达克王国教皇莫德.梅维斯的儿子左路军的总指挥黑衣主教艾伦..梅维斯。据说这是了两国长达四十余年的历次冲突中,莱特帝国唯一的一次真正的胜利。据说卡尔森大帝得到捷报后狂呼:“无上的荣誉属于我们光荣的骑兵。”而其中发明马镫、马鞍的阿瑟自然是功不可没。不久,父亲就被提拔为约克郡郡守,同时被加封为世袭伯爵。
此外,因为阿瑟发明了包子、饺子、油条和面条等用小麦磨制成的面食,家族根据他的建议在城镇都开张了“独一处”酒馆。虽然名字听起来有些怪,但是生意好的不得了。再加上牙刷、牙粉、新式剪刀等等各种物品都给家族带来了不菲的利润。或者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阿瑟的出现,费利克斯家族才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家族成为如今在整个帝国都名列前茅的大贵族。
而这些东西,不说不知道,一说还真是吓一跳。不过虽然露西对小弟阿瑟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是嘴里还是不肯服软:“臭屁王,吹,你就使劲吹吧”
“懂什么?我这是天生我材难自弃。谁让爸妈给了我这么完美的基因呢?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爸妈,你要投诉就像万能的神祈祷吧”
露西先是捂着鼻子使劲地扇,然后愣愣的望着阿瑟:“基因?基因是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阿瑟皱着眉头,使劲地抓着后脑勺:“不知怎么搞得,我脱口就说出来了。二姐,你知道的我老是会说出些自己的莫名奇妙的词汇来。大概、大概就是遗传的意思吧。”
阿瑟看着大哥安迪还是愁眉不展,赶忙说道:“大哥,你放心好了。虽然我现在还没有想到具体的办法,但是这绝对难不倒我。要知道,到今天无为止,我还没见过比我聪明的人呢?寂寞啊,寂寞。大概除非卡尔大帝重生,我才不会感到如此的无聊吧”
露西忍不住又前俯后仰大笑起来:“有本事你把我们这辆马车给吹起来。”
忽然,阿瑟一下子从座位上蹦了起来,四处张望,大嚷着:“谁?你是谁?”
注:中级职业
大陆上被各国都承认的有三种职业:剑客、拳师、魔法师。
剑手——大剑手——剑客——大剑客——剑师——大剑师——剑圣——剑神
拳手——大拳手——拳师——大拳师——格斗家——大格斗家——斗圣——斗神
魔术师——大魔术师——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法圣——法神
此外:不管哪种职业,正式场合初级职业者佩戴白色腰带、中级职业者佩戴绿色腰带,高级职业者佩戴红色腰带,超级职业者佩戴黑色腰带。